澳联邦法院判长江实业支付逃税款及罚金

据纽约时报报道,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近日判处亚洲首富李嘉诚旗下长江实业支付7.76亿澳元(约合7.2692亿美元)的逃税款与罚金。

报道说,长江实业控制的长江基建与电力资产控股公司在澳大利亚投资项目中赚取了数亿美元的利润。

长江基建公共事务代表上周在给路透社的信中表示,公司已经听取了律师建议,决定对这一判决进行上诉。目前与此案相关的未及时提交文件的罚款与利息仍在上升。

报道说,长实集团在澳大利亚的投资项目中很多是政府私有化后的资产,包括持股50%的南澳州电力网络。长江基建还持有澳大利亚最大天然气经销商Envestra的19%股份。

澳大利亚联邦法院维多利亚分院的法官米歇尔.高登(Michelle Gordon)在8月30日判处长江基建3.80亿澳元、电力资产控股公司3.96亿澳元与2000年至2009年期间的逃税款以及未向税收部门及时提交文件的罚金。由于这两家香港公司没有提供接受法律文件的通信地址,因为法官在判决时事先没有进行详细的辩论。两家公司也都没有出席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