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附近垃圾桶纵火 警方通缉两名涉案男子

9日晚香港立法会综合大楼示威区对开垃圾桶纵火案,警方检获一个改装过的气体瓶,相信是爆炸装置,翻看闭路电视片段后,发现两名男子案发时将一件物件燃点掉入垃圾桶,未几垃圾桶起火及发生爆炸。

警方傍晚发出闭路电视截图,通缉两名涉案男子。两名涉案男子,其中一人,身高约1.7米,瘦身材,身穿连帽深色外套,深色裤,白色波鞋及背有一个黑色背包,戴口罩;另一名男子身高约1.7米,瘦身材,身穿连帽深色外套,浅色裤,深色球鞋,戴口罩。

警方呼吁有资料提供人士,致电联络。警方重申,谴责任何暴力行为,不会容忍任何暴力行为,会不偏不倚执法。

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10日举行特别会议,行管会主席曾钰成会后表示,立法会示威区外发生的小爆炸,有录影和有相片纪录,可见是有人刻意把气体、报纸和杂物,放入垃圾桶引火,他形容是有人有意识纵火和引起爆炸,但相信不是原来集会反对版权修订条例的人,因集会已取消。

曾钰成指,为确保大楼的安全,下星期三会要求警方在大楼外的公众示威区执勤。他说,只有警方才有能力处理如昨晚爆炸的事件,详细布防会和警方联络,但暂时未有需要提高警戒级别至黄色。(责编:胡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