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渔民越界电捕水产 台湾法院首判没收渔船

中国大陆籍浙岭渔52052号渔船,今年1月间非法越界电捕水产动物。台湾连江地院审理后,判决周姓船长等人徒刑,并没收渔船及捕捞水产。这是首宗判决越界电捕水产,判没收渔船的案例。

连江地检署指出,大陆籍浙岭渔52052号渔船,今年1月23日在连江县境内东引附近海域,涉嫌未经许可非法越界,并以电气设备捕捞虾类等水产动物,经海巡署第十海巡队查获后移送侦办。

连江地检署侦办后,以违反入出国及移民法、渔业法等罪侦结起诉周姓船长及船员。连江地方法院审理后,日前依移民法、渔业法等罪判刑。法院判决非法越界电鱼的渔船及所捕捞的水产均予以没收。(责编:胡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