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籍船长周富根今年驾船非法闯入东引海域电鱼,渔获近1400公斤。台湾的最高法院依渔业法判刑他1年10月,并没收渔船,全案定谳。这是判决没收中国大陆越界渔船首例。
法院判决指出,周男过去曾在东引海域电气捕虾遭判刑4月徒刑定谳。他食髓知味,驾着买来的渔船在1月间率8名船员闯入东引海域电鱼,捕获近1400公斤渔获,折合市价约16万余元(相当于人民币3万余元),海巡人员获报当场人赃具获。
台湾的连江地院依入出国及移民法判刑周富根4月,另依渔业法判刑1年8月,周男因是二度违法越界电捕鱼,不予缓刑。
周男不服提起上诉,金门高分院认定,周富根须负担渔船贷款,需款孔急,很可能再度铤而走险电鱼,为免渔船再度沦为犯罪工具危害生态,宣告没入;依渔业法将他判刑1年10月。最高法院19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责编:胡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