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康日新被判无期徒刑

中核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康日新,因受贿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北京第一中级法院星期五对康日新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受贿罪成立、并判处无期徒刑。法院称,2004到2009年间,康日新利用担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兼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务升迁、就业安排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0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法院又称,鉴于康日新归案后能够主动交代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所以判他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