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获刑台湾官方有回应 陆委会呼吁尊重人权民主

陆媒报导,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17日一审宣判,认为高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这项判决引发国际关注。

台湾方面,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表示,政府长期关切大陆人权议题,已多次呼吁中国大陆尊重人权、民主及言论自由等普世价值,应以正面的思维及包容的态度,善待不同意见人士,并理性回应相关诉求。

陆委会指出,台湾政府将持续透过各项交流互动,推进两岸公民社会的相互提升,并拉近两岸在自由、民主、人权、法治面之距离,以利两岸关系的良性互动与正向发展。(责编:胡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