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电报道,西班牙最高法院法官10日下令发出对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前总理李鹏和其他被指在西藏犯有反人类罪行官员的国际逮捕令。
这一诉讼案是由人权组织提出的,因为西班牙的法律系统比较独特,该国承认「普遍管辖原则」,即不管什么人在世界任何地方犯下反人类罪,都可以被越国界起诉。
这条「普遍管辖原则」曾在1998年被西班牙前法官加尔松用来逮捕当时流亡伦敦的智利前独裁者皮诺切特,但皮诺切特最终因为健康原因获准返回智利。
周一西班牙高法法官莫雷诺在裁决书中说:「江泽民负责监督管理那些直接违法的人,所以他应该对下属在西藏行使的酷刑和其他反人权的行为负责。」
莫雷诺命令国际刑警组织以种族灭绝、酷刑和反人类罪的罪名,发出对江泽民的逮捕和监禁令;他还下令对李鹏和其他有关中国官员发出相似的通缉令。
两个支持西藏团体和一名西班牙籍的僧人在2006年向西班牙法庭提出这项诉讼,指控包括江泽民和李鹏在内的中国前领导人在西藏犯下反人类罪。
中国外交部上周五(7日)要求西班牙当局阻止对中国前领导人在西藏问题上的行为采取进一步法律诉讼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