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双城紧急立法 政府可征用私有财产抗疫

中国新冠肺炎疫情仍未受控,确诊人数仅次于重灾区湖北的广东省,省会广州和主要城市深圳在周二(11日)紧急立法,授权广州市和深圳市政府征用私人财产抗疫。

根据两地《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规定两地市、区政府可以在必要时,依法向单位或个人临时征用疫情防控所需要的房屋、场地、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并要求相关企业组织相应的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给。

《决定》指出,临时征用的房屋、场地、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应当向被征用的单位或个人发出应急处置征用令,并依法予以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两地的《决定》由即日(11日)起正式实施,终止日期由两地人大常委会另行公布。

分析指,征用私有财产作防疫用途,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首次,也是2007年《物权法》实施后,政府首次被授权有紧急权力征用私人财产。

记者:吕熙 责编:胡力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