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通过“一地两检” 香港反应不一 争议继续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星期三(12月27日)表决通过广深港高铁香港站实施“一地两检”方案。中国人大副秘书长、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在北京的记者会上说,有关合作安排符合中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

香港明报报道说,在香港,旅游发展局、经民联等人大通过“一地两检”方案表示欢迎;民主党则批评人大有关决议扭曲香港市民和国际社会对基本法的理解,并批评香港特区政府在维持“一国两制”的天秤上往往倾斜“一国”,没有尽力维持“一国两制”的平衡。香港众志当天发表声明称,《基本法》第十八条明文列明“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现时,人大常委会在引用有关条文时,将基本法第十八条的条文,演绎为在香港实施全国性法律,是单方面对基本法的条文进行过度解释。

另外,“一地两检”关注组召集人陈淑莊也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凌驾基本法,破坏一国两制。希望政府向香港巿民交代一地两检的合约内容。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当天举行记者会表示,将于明年2月前把"一地两检"本地立法草案提交立法会,并争取立法会暑假休会前通过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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