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子“成龙”变条“小毒虫” 房祖名轻判“入册”6月

艺人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房祖名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房祖名被带出法庭时,向审判员、公诉人鞠躬致敬。

2014年8月14日,房祖名(原名:陈祖名)和台湾演员柯震东(原名:柯家凯)在北京因吸毒被捕。警方在房祖名位于东直门的住所缴获约110克大麻。9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以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经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于9月17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陈祖明批准逮捕。

周五上午,房祖名身穿深蓝色圆领运动装出庭。房祖名陈述时称,共容留柯震东、李晓楠等人吸食毒品4次,时间分别为2012年下半年、2014年7月10日、8月13、14日。房祖名表示,被捕当日他与其助理孙落、柯家凯等人正在良子足疗店按摩,在被审问四小时后,自己主动供述家中还有大麻,并跟随办案民警回到其在东直门附近的住所起获。

庭审现场仅两名律师到庭辩护。东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记者等约一百人旁听庭审,但房祖名的父母、艺人成龙及林凤娇角并未申请旁听。

有报道指,房祖名经理人引述成龙表示,不希望他与太太的出现对法院造成混乱,加上在狱中的房祖名早前曾通过律师转告不要让父母前去探望。房祖名在作最后陈述时表示,自己犯了法,应该受到惩罚。回到社会后,绝对不会再犯,因为他让家人和朋友再一次失望。

房祖名称自己得到应有惩罚,但未必就代表得到宽恕和原谅,希望在今后用的行动来获得谅解,传递正能量。其辩护律师称,在庭审前依法会面准备开庭时,房曾多次对其行为悔改,并表示将会牢记此次教训,改过自新。(责编:胡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