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一名教师强奸两名小学女生、非礼多名小学女生,周一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杨士付原为南阳市桐柏县某镇小学教师,自2012年春至案发,他强奸所在学校2名女生,又对多名女学生多次进行猥亵行为。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周一下午作出一审判决,杨士付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另外,案中受害者家长上周和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达成和解,获得总计130万元人民币赔偿。
4月17日,受害者家长之一秦飞(化名)向传媒说,「赔偿再多的钱,都无法挽回我们的损失!」秦飞的两个女儿证实遭受杨士付侵害,事发后也是秦飞首先抓到杨士付。起先,乡政府、村委会极力劝阻秦飞等数十名家长,阻止他们向外界揭露此事,并答应给他3万元。秦飞拒绝乡政府的要求,三天后东窗事发,一度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责编:胡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