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明察秋毫警察当庭现形 17岁港生脱罪袭警罪不成立

香港学生何柏熙(17岁)涉嫌于11月28日在已被清场的旺角占领区袭击警员,经审讯后被裁定袭警罪名不成立。

家住屯门主动将现场片段交予辩方的退休厂商杨翠萍,周四偕丈夫第5次到九龙城裁判法院。获判无罪的学生何柏熙离开法庭后,随即偕亲人向杨道谢。

杨与丈夫在庭外表示“好开心,好欣赏香港法官的英明”,又指本案反映香港警察有滥权情况,“希望警察检讨下,不要动不动就检控受害者”。他们又希望何柏熙“读好啲书,少些出头露面,因为好危险,好容易被人抓”。

裁判官张君铭裁决时指出,警员刘锦荣早前于3份口供及庭上作供时均指出,案发时他遭被告迎面挥拳袭击,但当他看见辩方的现场片段后,却改口称被告从右后方施袭,认为这是重要分歧。

而当刘被辩方质疑证供前后不一时,他承认对案发情况印象模糊,更称自己不是录影机,裁判官认为有关说法牵强,并批评刘身为警务人员,应知道录口供是严肃事件,须力求精确及如实写下,批评刘是“不尽不实的证人”,遂不接纳他的证供。

裁判官认为,杨翠萍的庭上供辞简单直接,内容亦与片段大致相同,认为她是诚实可靠的证人。(责编:胡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