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亚洲电台所有的评论只代表评论员们个人的观点。) 北京大学本届硕士毕业生、青年作家余杰,最近在电脑网络上连续发表了几篇文章,谈自己毕业分配工作上的遭遇。余杰早在今年四月初,即与北京大学、中国现代文学馆、文学馆的主管部门中国作协,签订了一式三份《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今年六月初,余杰又与中国作协签订一式两份《就业协议书》。按照中国有关法规的规定,这些协议书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毁约,即使不能履行协议得到其他两方的同意,也要支付一定数量的毁约金。但是中国现代文学馆根据中国作协的指示,根本不征求余杰和北京大学同意,突然宣布不再遵照协议接受余杰工作,当然也不提及支付毁约金的问题。据余杰从一些渠道得知的情况,原因是他发表过数百万字敢言直言的文章,例如他挖掘和分析作家余秋雨媚骨媚俗的文章等。 一个人在中国被无端无理剥夺了工作,实在过于平常俯拾皆是。但余杰事件却引起了相当关注,不仅因为余杰是勤奋写作敢言直言的有影响作家,也因为余杰文章中鲜明的提出了人权意识,就是要争取、维护个人的权利的决心和付之行动的勇气。余杰说:"作为更年轻一代的知识分子,在捍卫个人权利方面,理应比前辈多迈出一步。我们应当勇敢地站起来捍卫自己的权利"。"我相信,在我的背后还有法律、正义和良知。我不愿意像我的长辈一样,在不公正的待遇降临的时候,只会屈辱地承受、默默地忍耐。我将拿起法律的武器、运用舆论的力量,以一种相当理性的方式,为我自己--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利而奋斗。" 余杰在这里清楚的提出了一个重要的人权信息:为我自己的权利、为个人的权利而奋斗。中国传统知识分子都是耻于或者不敢这样表达的,所以为我自己的权利、为个人的权利而抗争奋斗,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词典中几乎不存在。这其实是中国知识分子的意识障碍,在中国现实社会生活中矛盾百出,而且造成有害的混乱甚至丑陋荒唐的行径,显现出中国人扭曲的多重的人格和精神。其实耻于说为我的权利或利益而奋斗,并不等于现实中中国知识分子不为此奋斗,不论在遭受到官方的侵吞或其他形式的不公时,许多知识分子还是有各式各样的抗争维护行动的,只是往往冠以冠冕堂皇的爱国的民族的大义和道理。例如诗人之死的作者戴厚英,到德国访问时被介绍为有忏悔能力的文革造反派,她当场便又哭又闹难以劝谕起来,说这是对中国国格的侮辱民族的丑化等等。且不论对她的介绍是否符合事实,无论运用何种逻辑来推导,也得不出对她的看法认识,就可以有辱中国的国格丑化中华民族的结论。中国极其多的知识分子,要争自己的权益或者维护自己的权利利益时,都不超脱讲述爱国的民族的大义道理这一窠臼。当然也存在另外一类知识分子,自己个人的权益受到侵犯剥夺时,并不寻找爱国的民族的大义和道理抗争,只是一味的忍受退缩而已,这同样是不敢为我的权利而争的意识障碍在作怪。摆脱这种意识障碍,毫无扭捏的说我要争的是我的、个人的权利,余杰是我所知道的白纸黑字写出来的知识分子中的第一人。 为我自己、为个人的权利而抗争,这有哪里不对?有什么不好?只要符合人类的基本道德,不违背法律,这种为我的行动就完全对十分好!为我的权利而抗争是人权得以确立的基础。只有明确争取维护的就是我的人权、个人的人权,人人都来争取和维护,专制极权政府才会接受现实,放弃以国家民族的名义侵害个人。如果人人不敢说出我,而要将我的权利利益用国家民族的大义和道理包裹起来,那麽在专制政权显然更有资格表示自己就是国家民族的现实下,借用这些冠冕堂皇的包装付出惨痛代价也是顺理成章。明确就是为我自己、为个人的权利的第二个重要意义,是只有如此明确,才会清楚和尊重我之外的个人人权,才会知道他人个人的权益遭受侵害时,我如果沉默无动于衷,其实也是在损害放弃自己个人的权利。现在中国已经是时候了,就是要清楚大声的表示,我为自己的、个人的权利而战,解除将自己的权益偷偷藏在爱国的民族的大义和道理下的意识障碍,从而在中国真正确立人权的价值和精神。我由衷的希望,余杰公开信中展现的重要人权信息,吹响了中国这一真正人权意义征程的号角。(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刘青作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