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就发生在今天——2015年3月18日:《炎黄春秋》杂志社的新春联谊座谈会已被当局宣布取缔。
《炎黄春秋》是以研究中国当代史料著称的刊物,拥有广大的读者群,享有崇高的学术声誉和国际声誉。通过召开一年一度的新春联谊座谈会,发展编者与读者、研究者和撰稿人之间的交流和了解,是《炎黄春秋》的传统。
今年受邀的客人中,有革命老人如近百高龄的李锐和何方等,有著名的法学家如郭道晖和江平等,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如杜光等,有已退休的政治家如杨汝岱等,有开国元老的后人如叶向真和习乾平等,都是海内景仰的国士级的精英。他们中间,有些人年事已高,今年也许未必能够亲临;但按照往年惯例,绝大多数贵宾都是能够拨冗前来的。少长咸集,群贤毕至,如能如愿,共聚一堂,必将一如既往,成为构筑和谐社会的一大盛举。
不幸,有关当局大概认为这是"非法"的,在最后一分钟下了取缔令。合法公民们的正常社会活动被拥有公权力的当局取缔了!
这是今天下午一位境外记者通过越洋电话告诉我的。
我不能不因此震惊。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最高权力机关宣布“四个全面”以前,就已经是违宪的。何况它不是发生在过去,它就发生在眼前。这就不能不使人们有根据提出疑问:“四个全面”在目前的北京市到底正在全面落实,还是全面落虚?
人们有理由提问:在北京正在“全面建设”的“小康社会”里,到底有没有宪法保障的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有,还是没有,我请求能够公告周至,让国民都知道,免得人人手足无措。
在北京正在执行的”全面依法治国”里,政权剥夺公民权的行为,究竟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如果是“合法”的,我请求把适用的法律条文公之于众。如果是非法的,我要求最高领导对非法治国零容忍,把有关“当局”绳之以法。
这件事和我似乎没有直接关系,但既然和13亿公民人人有关,就不可能和我无关。作为公民,行使《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我的责任。心所畏危,不敢不言,谨此举报,诸希亮鉴。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