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妄议”和“造谣”(傅申奇)

中共最近发布了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新条例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议是什么?是人表达自己的看法,这是不可剥夺的天赋权利。但共产党说,他们掌握了宇宙的真理,是不能议的,任何议都是妄议。所以斯大林,毛泽东等定的大政方针是容不得党员妄议的,为此掉脑袋的大有人在。有网民说得很贴切,共产党就是最大的黑帮,黑帮定自己的帮规无可非议。老大永远是对的,只能服从,除非你能翻盘自己做老大。只有新的老大才能妄议前任老大,改变前任老大的大政方针。这是所有帮派的基本原则。因此加入共党黑帮的人就是宣誓为老大献身的帮派成员,就不再是公民,就不再有言论自由。这是愿打愿挨的事情,旁人管不着。

那么公民有没有议的言论自由呢?中共也不好意思说没有,《宪法》公示公民有言论自由。但中共治下的公民要懂得自律,莫谈国事,否则新版《刑法》的网络造谣罪就能随时整你。第291条第2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说起来冠冕堂皇,义正言辞。但是否虚假和造谣由中共说了算,中共说“亩产万斤粮”不是虚假,你说亩产只有五百斤就是虚假。中共说天津爆炸没有影响空气质量不是造谣,你说空气受了污染就是造谣。在官方媒体从来不讲真话的情况下,猜测和推理是百姓唯一能做的事,在此情境下,谁能够“明知”哪条信息是虚假的呢?说到底,习近平成了中共的新老大后,要树立自己的威势,用“妄议”的紧箍咒让党员噤声,用“造谣”的铁帽子震慑百姓。让所有人都闭嘴。证明他在理论、制度和道路方面都不自信,不敢听到任何不同的声音。他所谓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等等完全是自欺欺人的谎言。然而宇宙只有一颗行星,世界只有一颗脑袋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习大帝的一言堂,独裁梦,注定只是一段可笑的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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