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激进与渐进之争(刘荻)

激进与渐进之争在中文互联网上也算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了。争论双方分别把对方叫做“理中客”和“口炮党”。

不过在笔者看来,这一争论有鸡同鸭讲之嫌,因为争论的一方——渐进派主张采用非暴力抗争,做渐进的努力;而另一方——激进派强调的则是革命最终发生的时候一定是突变而不是渐变。

其实主张渐进者并不认为努力和回报之间必定成线性关系。如果非把这种观点强加于渐进派并加以批判,无非是打稻草人而已。诚然,一分耕耘不一定一分收获;抗争可能长时间少有进展,也可能短时间内突飞猛进;“革命”和最终的转型过程很可能是短暂而迅速的——但是,对此你又打算做些什么呢?

有论者说,民主化不是最后过程是突变,而是突变发生在最后过程。这话令人费解。笔者认为不是突变发生在最后过程,而是因为发生了突变,所以最后时刻到来了。说突变发生在最后过程,就像笔者的初中历史老师说“每个王朝到了末期都会变得很腐败”一样——不是王朝到末期都会变腐败,而是因为腐败所以它的末日到了。

民主化并没有一个事先可预测的必然发生突变的“最后过程”。突变可能就发生在明天,也可能发生在几十年之后。可是更重要的问题是:对此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做渐进的努力,为突变做好准备,似乎是唯一的答案。

激进派指责渐进派是在否定现实中的抗争,同时渐进派也指责激进派是在否定现实中的抗争。双方都在把抗争拉入自己的阵营,用以打击对手。要解决这一争论,唯一的办法就是考察现实中的抗争究竟是渐进的还是激进的。

现实中我们所观察到的实际的抗争行为,无论是上访维权还是由环境问题或其他问题引发的大规模游行示威,归根结底都是希望通过解决一个一个的小问题来推动社会进步;新公民运动上街举牌只是要求官员公开财产,并没有要打倒共产党;鼎鼎大名的“死磕派”律师群体,无非也是希望捍卫法治和法律的尊严,而不是要推翻整个法律体系。所有这些抗争行动似乎都可以被激进派骂为改良。

激进派并没有提出比上述“改良主义”行动更为激进的行动方案。有些激进派反对“非暴力”的主张,但他们也并没有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暴力革命方案。被指责为光说不练的“口炮党”时,激进派会反驳说自己也参加过抗争。但是什么样的抗争呢?毫无疑问,是上述带有“改良主义”倾向的抗争,而不是企图“彻底推翻”的抗争,更不是什么暴力抗争。这正是激进派的一个自相矛盾之处。除非把恐怖分子拉进自己的阵营,否则激进派是无法摘下“口炮党”的帽子了。不过到目前为止,他们还不敢公开主张恐怖袭击,更不用说亲自从事了。

当然,激进派和渐进派有时也会就一些维权个案发生争论,不过往往只是技术之争,不适宜上升到“路线”层面。例如如果某位政治案件的当事人本人选择低调,律师是否应该高调抗争,这只是一个是否尊重当事人意愿的问题。如果另一位当事人愿意高调抗争,律师当然也应该尊重他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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