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与民主(刘荻)

中国当局习惯把“人民群众素质不高”当作拒绝民主的理由,此论调招来大量的反对之声。有些反对者不仅反对“素质论”,也反对“启蒙论”,甚至反对“公民社会论”和一切认为争取民主需要学习和培训的观点。

民主需不需要素质?似乎不需要。拉帮结派争取支持似乎是人类的本能。无论是在原始部落中还是在学童之间,民主似乎都能够运行。这么说,民主和素质没有任何关系吗?也不尽然。

第一、民主不需要素质,但是好的民主需要素质。我们常常把“民主”当作“好制度”的代名词,却忽视了民主充其量只是好制度的一个必要而非充分条件(有些人则认为对好制度来说,民主既非充分条件也非必要条件)。换句话说,有了民主不一定就有好制度;法治、宪政、市场经济等等与民主同等重要,甚至比民主更加重要。

民主不一定是好的,民主有可能很糟糕。坏的民主往往沦为分赃体系,常常会造成社会分裂,甚至还有可能导致部族仇杀。要运行一个稳定而良好的民主体制,就需要民众遵守法治和规则,尊重他人的自由权利,不会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还需要民众对政治问题有所了解。也就是说,需要民众有一定的“素质”。

第二、民主不需要素质,但是争取和实现民主需要素质。民主不需要素质不等于争取和实现民主不需要素质,这就像是傻瓜也能使用的软件并不是傻瓜也能开发出来的一样。
争取民主需要勇气、奉献和牺牲精神,也需要有智慧、领导组织能力和从事某些具体活动——如非暴力斗争的能力。有人说这些"素质"不是实现民主的必要条件,这话本身也没错:如果天上掉馅饼,统治者一夜之间良心发现,还政于民,那么我们确实不需要这些条件也能实现民主。但这就像是说接受教育和努力工作不是成功的必要条件一样(因为我们都知道愚蠢的富二代和幸运的傻瓜之类的物种确实存在)——难道因此你就会认为接受教育和努力工作的人都是白痴吗?

当然,在承认争取和实现民主需要素质的同时,我们要避免陷入另一个误区,那就是对人性和素质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好比共产主义要求人人大公无私,或者某些民主人士认为人人信仰基督教是实现民主的必要条件。这些都是美国当代哲学家丹尼尔•丹尼特所说的“天钩”的思路——用一个复杂度更高的东西来解释一个复杂度较低的东西(例如用神或外星人来解释细菌的出现,神或外星人显然比细菌更复杂,更需要解释),或者把一件难度更大的事当作一件难度较小的事的前提条件(例如把人人信仰基督教当作实现民主的前提条件,让人人信仰基督教似乎比实现民主更加困难)。

我们需要的不是天钩,而是起重机——要实现一个宏伟的目标,需要从一件件简单、具体可行的小事做起。例如通过培训活动来提高争取民主的活动家们的能力——所幸这些能力都是能够通过学习和培训来提高的。为民主活动家提供学习和培训的机会,正是公民社会在争取民主方面的重要意义之一。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