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靠“民族通婚”的实质是殖民主义的继续(唯色)

“民族通婚是西藏开展反对分裂斗争的坚强保障,要……积极鼓励民族通婚,要……制定出台鼓励各民族通婚的优惠政策。”这是上个月,在一个名为“民族通婚家庭座谈会”上,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的一段讲话,在中国官媒上发表后令外界哗然,被嘲讽为“反分裂靠通婚”。

现如今已非殖民主义可以堂而皇之横行世界的时代,连习近平都要辩解对非洲并没有实行“新殖民主义”,而是“朝着互利共赢和平等发展的方向迈进”。但陈全国的所谓以民族通婚来反分裂这番言论,散发着历史上血腥而冷酷的各种殖民主义者的陈腐气味。

比如令许多中国人恨之入骨的日本,在20世纪前后对亚洲数个国家的侵略、占领和殖民,种种手段包括以“通婚”、“特别教育”来强力同化原住民。被认为是“台湾原住民史诗巨作”的台湾电影《赛德克・巴莱》中即有涉及,而在相关事件的纪实著作中记录更为完整,这样写道:日本殖民台湾初期制定“理蕃五年计划”,其中一个政策是奖励在台湾原住民各部落驻扎的警察,与原住民部落的头目之女缔结婚姻,“藉由婚姻的缔结,消弭族人的抗日意识,并由‘操纵蕃妇’获得部落内之情报,达到控制的目的”,这种婚姻叫做“和蕃”,执行“日人‘招抚’与‘教化’”的任务。

回顾人类历史可以了解到,一个个老牌殖民者如西班牙、葡萄牙、英国、法国等等在入侵美洲、澳洲时,均无一例外地鼓励本国移民与原住民通婚,认为这是一个简单易行的同化手段,可以稳定殖民者的殖民统治地位。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者、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认为种族通婚和融合是从生理结构上改造印第安人的一个重要手段,从而“开化”印第安人,逐渐消除“野蛮人”和“文明人”的差异,充满了殖民者的优越感及种族歧视,实际是对原住民的资源、土地等进行掠夺的行为合理化。

而在中国文化中,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有一句话刻在自己的史书当中:“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因此,“小异和之,中异警之,大异伐之,异吾以危,断然灭之!”也即是说,对于诸多怀有“异心”的异族,除非被“和”,即一劳永逸地被融合、同化,否则不是被“伐”,就是被“灭”。而这个过程,用中共的说法,过去叫作“解放”,今天叫作“维稳”,或者“反分裂”。

以“通婚”的方式来实现所谓的“民族融合”,这在藏中关系的历史上并不陌生。被中共官方评价极高,且被一大群国家主义者吹捧为“清末治藏第一能臣”、“有所作为的封疆大吏”的赵尔丰,对于藏人是不共戴天的“赵屠夫”,他推行“改土归流”的同化政策,血腥屠杀各地藏人的同时,力迁移民定居藏地,为使移民担负起“同化”、“融合”藏人的任务,制定诸多优惠政策以促汉藏通婚。甚至专门颁发了《汉蛮联婚通饬》,鼓励制营汉人官兵与藏人妇女婚配,对婚配者“由公家每月发给青稞一斗,生儿育女者,一人一斗为津贴。有愿随营开垦者,所得之地,系为己有。三年后,除纳馆粮之外,免去一切杂差”等等。

有意思的是,21世纪的今天,中共统治西藏的官员公开表示要“在上学、就业、入党、参军、创业扶持、评优创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切实调动各族人民通婚的积极性”,显然是当年的赵屠夫之翻版。要实现“民族通婚”,自然需要除藏人原住民之外的异族移民来配合,实际上是鼓励汉人移民,用移民的方式来冲淡、淡化民族问题、民族矛盾。民族之间的婚姻本应该是自然而然、你情我愿的事情,可如果被强权者利用、力推,以种种“优惠政策”作为诱饵,甚至听说拉萨有些单位在给“民族通婚”者发奖金,这背后的名堂就意味深长了。

实在佩服中共治藏官员毫不加掩饰地袒露出殖民者的真实面目,这在毛泽东时代连毛本人都不会如此自毁形象,毛更乐意展示的是共产主义者宣称的那种“人类大同”、“没有差别”的美好形象,而不是臭名昭著的殖民者以“通婚”来同化“番人”、“蛮子”的那种恶劣形象。

不过说起来党也挺不容易的,殖民了西藏半个多世纪,竟还没有办法彻底解决藏民族,只好又退回到他们一向鄙夷的封建社会,去向老牌殖民者讨教或“和”或“警”或“伐”之办法,包括用“通婚”来改变西藏的语言、民俗、宗教、信仰甚至民族结构,以这种陈旧的殖民方式来强行输入中国的价值观,从而一统为陈书记所宣扬的那种一元化的价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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