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重庆公安局长“双起”论和舆论监督

中文网络近日流传一篇据说是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的讲话,称对媒体歪曲事实和恶毒攻击的言论,警方可以采取起诉记者及相关媒体的“双起”行动。引发热议。本台记者石山就此邀请原中国公安大学讲师、现在美国执业的高光俊律师和原网络杂志大参考主编李洪宽进行讨论。

记者:“重庆公安局局长也是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王立军最近有一个讲话受到网友的重视。他谈到如果媒体和记者有歪曲事实和恶意攻击警方的,应该起诉,这就叫‘双起’。起诉记者,也起诉报社。我想先请问一下高先生,您怎么看它这个说法?”

高光俊律师:“首先我觉得在我们的生活中,一般的记者和报社对社会问题的一些报道特别是对司法机关的、警察类的报道,没有办法保证说它是完全真实的。这是很难做得到的。因为很难完全、准确、真实。在一个自由法治的国家里面,只要它不是恶意的诽谤造成的很大的恶果,一般的说报道都是非常正常的。所以说王立军自己提出这样一个想法,这样一个讲法,中国的警察的权力已经非常非常的大了。在我们西方来说,我们没法想象,从中国的司法体制来说,你也能看得出来,实际上公检法这几家,公安的权力经常是大于检察院、法院的。所以说中国警察的权力实际上是非常大了。如果说再加上一个对记者、对报社这样一个报道,起诉你的话,更没有人能报道警察里面的违法犯罪的情况了。我觉得首先第一点王立军应该想到就是说实际上警察自己内部的违法行为,这个东西实际上是更严重的。”

记者:“李洪宽先生,您怎么看这个事呢?您觉得对中国社会有什么影响呢?”

李洪宽:“你要评论这个话的话,你要先理解王立军说这个话的背后含义到底是什么?他这话表面上看是车轱辘话,他这么说当然是对的。任何人受到诽谤和恶意攻击,被攻击的一方都有权利通过法制到法院去起诉,寻求一个公正。那为什么王立军出来讲这个呢?按照过去的说法,如果一个报纸或者是一个其他的媒体报道了一个公安局的一些违法或者处理明显不公正的事儿,一般共产党是通过内部调节。比如把报社的领导给撤了,记者给处分了,把编辑给惩罚一下,就悄悄给划掉了。现在如果真的按王立军所讲的字面上说的话,这倒是多多少少有点进步意义。这样就好像看起来媒体和公安它是两个独立的系统之间发生的纠纷,那当然是通过司法解决。到法院去请法官断一下。”

记者:“在网上披露的王力军的讲话有几句话我想介绍一下‘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如果把法制过程当中的问题变成案子,咱们搞了这些年案子,他行吗’ ?另外有句话说‘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 。他这个话说得很清楚,就说公安局对司法非常大的话语权,或者他是专家,所以他要跟报纸或者记者打官司的话,他们就胜券在握吧。高先生,您觉得他是这个意思吗?”

高光俊律师:“我想你理解的对。从他本身的职位来说,他尽管是重庆市公安局长,但他同时还是重庆市政法委书记,我们知道政法委是管着公检法司这些机关的,他这些讲话我觉得带着很明显的威胁恐吓的作用在里面,就像刚才李洪宽先生所讲的那个情况,我觉得还是有很大的道理。因为王力军肯定在这个过程之中,牵扯到很多的权力斗争。当然,有一点稍稍有些区别,我觉得不是共产党的进步说司法、媒体会独立,但是因为随着时代的进步来说,共产党它没有办法完全去控制现在的媒体了,现在已经很难做得到这一点。所以,尽管它虽然是一家,但是不同的声音会找到很多不同的渠道把它散发出来。如果你在我背后做了什么,我会通过起诉记者,起诉报社对他们的这种恐吓措施。我觉得这是他讲话的基本背景含义。”

李洪宽:“这真是有一定的道理。很可能是这种情况。因为这个所谓媒体的市场化压力非常大,他们要赚钱,赚钱唯一的办法就是要看得人多,要有收视率,要有点击率,报纸的话要有发行量。没有一些特别有意思的内容的话,老百姓不爱看。报道官员腐败尤其公安局贪赃枉法这些事儿是老百姓爱看的。因为老百姓生活当中经常碰到这样的事儿。看了之后会有共鸣。所以,这有可能会构成权势人物像王立军这样的人,他会有所忌惮 。可能会通过这个威胁所谓走法制道路,我们‘双起’来威胁。但是这个话你正面理解它也不错。共产党当官儿的艺术就在这个地方。它既达到了威胁恐吓的作用,又不能说出这话有明显的错误。”

记者:“高先生,如果在美国通常警方会怎么做呢?会不会告诽谤呢?”

高光俊律师:“诽谤罪你要想胜诉的话,一般来说是非常困难的,特别是公众人物来说或者是警察机关,它要是起诉别人诽谤他的话,这几乎是非常困难的。这几乎是不可能赢的。 ”

记者:“我们今天时间差不多了,非常感谢,谢谢高光俊先生,也谢谢李洪宽先生。”

以上是本台记者石山邀请在美国执业的高光俊律师和原网络杂志大参考主编李洪宽讨论重庆市公安局长有关对媒体的歪曲报道进行双起诉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