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A独家:鲍彤2009年终谈人权(图)

2009年的中国人权状况,是一种客观存在,是可以观察,可以评价,可以讨论的。人人都有权表达。中国人,外国人,当官的,老百姓,应该都可以自由地表达。认为只有自家有权表达,不准别人表达,是一种专横和垄断,无助于依法治国,构筑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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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彤(资料图片)

表达很重要。焚书坑儒的秦皇,独尊一家的汉武,文字兴狱的大清,“谁反对毛主席就打倒谁”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墨索里尼永远有理”的法西斯集权,诸如此类,古今中外,凡是不准别人表达的社会,都是人权不张的专制社会。

人权决定着国家的乃至社会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所以以“共和国”为名,唯一的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国宪法第二条的这一款,是宪法的灵魂。宪法的条款可以修改,但灵魂不能变。把主权在民搞掉了,共和国就被颠覆了。所谓颠覆国家,就是把“主权在民”颠覆为“主权不在民”。除此以外,谈不上颠覆不颠覆。

维护主权在民就是爱国。一切维护民权的运动都是爱国运动。维护民族自治权和宗教信仰权,是爱国。维护所有权,揭发贪官污吏掠夺土地、房屋、自然资源,是爱国。要求政府彻查豆腐渣工程,要求公布几万亿元投资的下落,是爱国。维护农民、工人、职员和大学生的就业权和报酬权,是爱国。维护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以确保全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政权、监督权,是爱国。要求实施宪政,要求军队国家化,要求实行联邦制,要求普选,要求确保共和国不变质,都是爱国。无论个人维权,还是自由串联,群体维权,只要以保卫主权在民为宗旨,都是爱国。可以争论,可以不同意,但不得打压。打压公民维权,就是禁止公民爱国,实质上是在颠覆共和国。

爱国,不应该是老百姓必须唯领导之命是从,应该是领导必须唯民主和法制是从。前者是专制统治,后者才是普世公认的共和政治。所谓“特色”,本质的特色应该是权力的归属。主权在民,不论黑人白人当选总统,美国没有被颠覆。实行普选,不论这一派那一派当选特首或在立法会占多数,香港不会被颠覆。从乡镇到中央实行普选,不论共产党指定的候选人当选还是落选,中国这个共和国非但没有被颠覆,而且只有这样才能实符其名。

官方说,中国现在处在人权最好的时候。真的吗?人权最好居然能与“等额选举”并存,岂非咄咄怪事。不准自由选举就已经创造了人权最好的业绩,证明了一个铁的事实——选举权根本不在官方的视野之内。

讨论2009年的中国人权状况,离不开08宪章,但刘晓波案目前尚未开庭,还存在着一些不确定的因素,需要继续观察。比方说,许多起草人和签署人要求和刘晓波共担责任,美国前司法部长迪克索恩伯勒先生也在寻求以观察员的身份旁听庭审,如果中国政府对司法公正确有自信,就都应该作出积极的反应。最重要的是审判结果。如果法院判08宪章无罪,那就可以肯定,中国领导闻过则喜,闻过则改,维护人权是真的,负责任的,确确实实有了值得赞许的进步;但是如果叫法院去判决08宪章有罪,那就无异宣布剥夺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无异宣布宪法无效。做功比唱功更实在。到底出现前一种还是后一种情况,我们大家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