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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星期五为止,前总统陈水扁已经遭羁押四十六天。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在看守所外公开向媒体抱怨,说羁押陈水扁的理由都是特侦组的恶意指控。
台北地方法院在傍晚公布最新裁定,合议庭认为陈水扁羁押原因未消灭,且有羁押的必要,驳回陈水扁两项声请案。
台北地院合议庭在驳回撤销羁押的裁定书中指出,陈水扁虽然表示没有逃亡的动机及具体事证,但是合议庭认为他任总统长达八年、权倾一时,虽然现在已经卸任,但实际上仍属具相当影响力的人士。
合议庭认为,依最高检特侦组检察官起诉的犯罪事实来看,陈水扁及其家人与部属共同涉犯贪渎,情节严重,且透过众多人头帐户与繁杂方式将不法所得转汇到海外,难以认定他主观上没有藏匿不法利得,供自己或家人享用的意思。
裁定书中还特别指明,陈水扁在过去国务费案侦查时,曾勾串多名共犯、证人,自己也坦承国务费并无支付给「甲君」,合议庭认为,确有具体事证堪认陈水扁有串证、灭证的动机与行为。
合议庭认为,在兼衡人权保障及公益目的考量,陈水扁遭羁押的原因没有消灭,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因此驳回停止羁押与撤销羁押两项声请。
自由亚洲电台胡汉强台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