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被判4年3个月

今年五月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影响世界的全球一百人之一的中国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星期四被地方法院判4年零三个月徒刑。家属表示一定会上诉。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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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诚等维权人士向受害者作调查,当事人悲伤哭泣 照片由蔡楚提供

官方新华社星期四下午的对外英文报道称,据济南消息,山东沂南县人民法院星期四宣布陈光诚故意毁坏财物罪以及聚众扰乱交通罪成立,判处4 年零三个月徒刑。

记者致电陈光诚家属,他们表示没有收到法院通知,反而是媒体朋友告知此消息。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认为判决显示当局用的是欲加之罪,其实是报复陈光诚揭露野蛮计划生育黑幕:“ 没有接到判决书,北京的媒体朋友告诉我的。 这个判决出乎意料,根本从法律来讲判光诚一天都是冤枉的,他根本是要打击光诚。现在他指控陈光诚的罪名是诬陷的,就算是真的,他庭上宣布毁坏物品的价值折合人民币5440,以这个来判刑的话,一年也不会超过。再者,刑法19条明确规定,盲人如果触犯刑法应该免于处罚,或减轻处罚。(如果要一个盲人做这么久牢,会不会很担心他在里面的生活?)当然很担心,从今年3月11号(陈光诚被抓)到现在我也是每天都在担心。妈妈知道了这个消息,只是说这个社会已经没有人了,只说了这一句话。(会上诉么?)当然。”

陈光诚的委托律师们也没有收到官方的宣判通知,张立辉律师表示他们短期内会前往沂南与家属商讨上诉事宜:“因为他是个盲人,至少应该通知他的家属,他本人应该现在已经得到通知了。我们正在联络他哥哥,适当的时候会去会见他,法律规定有十天的上诉期。我们认为他是无罪的,任何判处刑罚都是不能接受的,不是一年还是四年的问题。”

据了解,与陈光诚所谓同案的三位村民陈庚江、陈光合、陈光东被判刑7个月,缓刑一年,现已释放回家。家属透露三人因无法忍受公安酷刑后都认罪,并且判决书上称他们承认“是在陈光诚和袁伟静指使下砸车”。他们暂时不便接受访问。

官方也曾威胁要以陈光诚的同案犯为名,在小女儿的哺乳期结束后抓捕袁伟静,各方关注她的处境。

新华社星期四只是在对外的收费新闻上公布了判决陈光诚的消息,其公开网站上找不到这一链接。这则英文新闻是以“暴乱组织者被地方法院判决入狱”为题。官方所说的暴乱是指今年二月在沂南县东师古村发生的民众抗议官方人员无辜殴打村民的事件。当时陈光诚及妻子袁伟静已被官方软禁家中并隔断与外界联系近半年。

律师团成员之一法学博士滕彪指当局不但反咬一口,为将陈光诚投入监狱,还在审判程序上多处违法:“陈光诚当时被软禁在家,说他是动乱组织者完全是陷害,另外当地公安检察院法院,一系列违反程序的做法令这一审判没有任何合法的基础。陈光诚的律师每次去办案都受到骚扰;而且对陈光诚指证最重要的证据是三个在押村民的证言,从5月开始律师要求会见他们,当局都没有安排,没法对这些证言进行质证;还有,陈光诚在羁押期间遭到虐待;还有法院开庭临时为陈光诚指派辩护律师,遭到陈光诚强烈反对,按程序应该休庭延期再审,但法院依然强行开庭,这两个律师既没有见过陈光诚,也没有阅卷,不可能维护陈光诚的合法权益。所有这些都是程序上严重违法的地方。”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