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华裔律师刘俊国:新的《刑事诉讼法》是恶法(图)

中国全国人大通过并公布了修订后新的《刑事诉讼法》,今后,对公民秘密逮捕和关押将合法。美国华裔执业律师刘俊国指出:这是一条恶法,中国民众应站起来抗议和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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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著名艺术家艾未未被国保秘密绑架失踪81天,中国公民、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被国保秘密绑架失踪多年至今生死不明,都被海内外舆论指为违反了中国的法律。但是从全国人大修订通过的新的《刑事诉讼法》颁布和施行之日起,上述违法行为便成为合法。对于新的《刑事诉讼法》,美国旧金山华裔执业律师刘俊国指出:“现在中共已经不得不听人民的一些呼声,他们的反应是什么呢?就是你说我不合法,那我就立一个法,秘密关押就合法了。不管反恐也好,危害国家政权也好,这个法律纯粹是为它的统治所用的,所以,这种法律当然是一种恶法。”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允许警察以危害国家安全等罪名秘密逮捕关押政治异议人士,并且对被秘密逮捕关押者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为理由,不予通知家属。对此,刘俊国指出:“最糟糕的一点就是,他的这些法律,他愿意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像艾未未这种情况,和其他许多秘密关押的情况,他都可以套上‘反恐’、或者是‘颠覆国家政权’。这种法律不是什么法律,这种法律统治阶层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事实上并不是真正的法制。”

刘俊国在中国时曾参加89民运,担任“广州高校爱国学生联合会”主席,“六四”后流亡美国,就读加州大学哈斯汀法学院,获博士学位。刘俊国告诉记者,秘密逮捕关押成为合法,这在美国是不可想象的事情:“第一,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颠覆国家政权’这种条款。第二、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可以秘密关押可以不告诉家属这种条款。如果这种法律出台,不管什么原因国会通过的话,马上就会有人挑战,这个法律不合宪法。”

刘俊国认为,当法律不是保护民众的安全和自由,而是剥夺民众的安全和自由,民众就应该站起来反对。他说:“中国民众早就应该发出他们的声音了。如果在国内,能有说话的渠道的话,当然要抗议这种恶法的出现;在海外也应该公开批评中国政府这种恶法的出现。还有可以通过海外的人权组织,向中共抗议这种恶法。因为这种恶法限制了中国人的言论自由、思想自由。”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CK发自旧金山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