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法制日报》30号报道说,据权威数据披露,2009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453起,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382起,法院一审判决330起,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保持强劲势头。
岁末年终之际,中国全国各地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再次发起强大攻势,轰轰烈烈的热度仍在持续。
杭州的维权人士朱虞夫认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很多党政官员充当黑社会势力的保护伞,纵容、放任有组织犯罪活动,致使一些地方的黑恶势力猖獗。
“他们自己不便出手的,就花钱雇那些人来搞,像这几天温州乐清钱云会被杀那个事情,后面也有恶势力影子在哪里。”
广州的律师唐荆陵表示,在重庆2010年的打黑除恶行动中落马的重庆司法局局长文强,曾经是承担重庆“打黑”任务的最高执法官员,却与当地黑恶势力相互勾结,贪污腐败,被判处死刑。
文强案不仅对重庆的“打黑”工作有重要意义,也会对那些失职、渎职的执法人员产生震慑作用。
“中国的黑恶势力,我认为对社会危害最大的是那些得到政府官员庇护的那些黑恶势力。单纯民间的黑恶势力在中国的话,实际上现在是很少见了,因为这样的势力,实际上从毛泽东他们上台之后就通过大量的屠杀,大量的运动式的对社会的攻击,已经把民间的所谓黑势力已经全部消灭了。民间比较血腥的那些人已经都消灭光了。后来随着改革开放,随着社会经济活跃,确实民间有一定的空间,但是真正通过权势、通过暴力来敛财的很多是和政府勾结的,或者在政府官员里面获得庇护的。”
报道说,2009年7月中共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意见》,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仍然比较活跃”。
2010年6月,中共中央政法委再次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意见》,针对一些地方黑恶势力涉足多个领域、滋生发展较快、犯罪手法和组织形式不断发展变化、经济实力快速膨胀、对抗打击能力不断增强的现实,再次部署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要“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唐荆陵律师则认为,中国的这种搞运动式的打黑行动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邓小平在83年、86年以及89年前后,基本上每隔几年他就会搞这么一次对社会的扫荡。我对这些称为‘扫荡’,他们称为‘严打’。那个时候还没有所谓‘黑恶势力’这个概念,那时候所谓的严打就是把法律的尺度变得更加随意化,给社会一次攻击。他们对社会采取的是一种扫荡的态度,在社会上扫荡一番,然后大家都怕了,扫荡得人都疲软了,这个社会就好控制了。我看他们总的目的是要达到这个目的,而并不是还社会于公平、还社会于真正的安定。”
如何才能消除中国各地的黑恶势力呢?唐荆陵律师说,应该从对党政官员滥用公权力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开始。
“因为像这种专制国家,权力的毛细血管深入到国家的每一个角落,深入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的这样的国家。黑恶势力不被权力系统的人深入和控制,那是不可想象的。他们总是跟政府权力官员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报道说,有业内人士指出, 中共中央政法委一年前提出的“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打黑原则,,在2010年变化为“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尽管在2010年,查处案件的数量变动不多,但打黑除恶行动的含义更加明确、细化,,具有很强的操作指向。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