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电子书是指可以通过手持电子阅读器阅读的数字化出版物,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声音和影像等。中国新闻出版署这几天向各地直辖单位下发《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这个意见总共有20条,它提出要制定电子书行业标准,电子书的出版,制作,发行以及进出口都将纳入新闻出版范围内,要经过审批和管理。原《中国海洋报》杭州记者站站长昝爱宗先生已注意到这一消息:
“行政管理部门,中国的行政管理想把这一块的内容给管起来。以新闻出版署为主导的管理,这块儿的工作本来是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自身的规律自己发展起来的。当初,新闻出版署没有管到这一块就是电子书。现在电子书的市场比较庞大了,新闻出版署开始管着一块儿了。”
电子书是一种新型电子出版物,全世界目前有80家企业制作手持电子阅读器,其中40家是中国企业,北京汉王科技公司是其中之一。汉王科技负责人通过中国媒体表示,新闻出版署新出台的这个管理意见对电子书产业是个重大利好的消息,有利于这个产业规范化发展。中国媒体报道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汉王科技股票10月11号以涨停报收,显示市场对新闻出版署这个管理意见持欢迎态度。广西的自由撰稿人荆楚先生说,电子书版权保护方面确实需要加强监管:
“电子阅读就是加强版权的保护、尊重作者的版权和劳动,促进电子书行业的健康发展。这一条刚好是政府应该做的。”
中国新闻出版署的管理意见在提到发展电子书产业的重要意义的同时,也注意到过去中国电子书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比如版权保护缺乏,原创内容缺乏,编辑质量低下,大量低成本山寨电子书泛滥。荆楚先生在意识到电子书版权问题需要关注的同时,也担心官方会因此加强对电子书内容的控制:
“我认为它还是加强思想控制的一个措施,因为直接的媒体现在毕竟是人们阅读的很小的一部分。大量的信息要通过电子书的方式获得。当局可能要对这一块儿加强控制。还是它愚民宣传体系的一个总的组成部分嘛。”
昝爱宗先生也有同样的看法:
“如果电子书违反了法律应该有法律来管,用不着新闻出版署来做一个规划。电子书主要是一个内容,内容如果是不违反法律,我想它怎么发展都是好的。它是根据市场需求来发展的。管内容就是它有个许可权,它让你做你就做,它不让你做你就不能做。其实这不是市场的一种行为而是一种政府行为了。我怀疑它有政治想法,它可能要制造一批电子书是唱红歌的电子书、向雷锋学习的电子书、歌功颂德的电子书。那你这样的书进入市场有没有需求呢?”
除了担心政治审查以外,昝爱宗先生还注意到,电子书市场方面也有其它利益:
“如果是每一个电子书的发行公司都要经过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每一本书都要经过它们的书号,电子书它可能有一种版权号、审批号。一定要由新闻出版署的批准。什么东西都是揽到它那个里面,因为是有利益的,因为它涉及到企业,涉及到产业。我怀疑它是不是有利益才管,如果没利益它就不管。”
现在美国是全球第一大电子书市场,中国位居第二。2009年中国电子书出货量达382万多台,2010年预计可增加到910万台。昝爱宗先生认为,官方的管理会加强企业运营成本:
“这个审批有什么好审批的?它等于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了。互联网本身就审批过了,互联网上的内容也是审批的。电子书往往是借助互联网下载或借助手机下载的。”
现在中国市场上有很多种手持电子书阅读器,屏幕大小一般为5-7英寸,单价少则三五百元人民币,多的要两三千人民币。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