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小额钱债审裁星期四第二次开庭,聆讯“毒奶粉”受害婴幼儿家长对恒天然集团在香港公司提出的索偿。四名受害患儿的父母亲,来自河南及湖北。他们要求三鹿集团第二大股东恒天然中国公司,赔偿医疗费及精神伤害,港元一万二千至三万三千元不等。
上午9点庭审前,湖北的家长周雄对本台介绍了来港申索的原因:“小孩一直情况不好,我们这次看看能不能在香港,寻求法律上的一些帮助,因为在大陆也多次诉讼,但效果不大。现在就是为小孩能争取一些保障吧。结果是怎么样,自己也没什么 把握。”
在约四个小时的聆讯中,审裁官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其中包括原诉人提交的七份陈述书。审裁官严舜仪宣判时称,事件在中国内地发生,案中的受害人、证人和有关的生产线都在内地,亦不是香港居民,所以案件不适合在香港审理。她还说,很同情受害的婴儿及家人,而中国国内法院已经表明,已做好处理有关诉讼的准备。加上,恒天然公司只拥有四成三股权,在董事局没有控制权,毋需对消费者承担责任。故接纳被告恒天然公司的抗辩理由,撤销诉讼。
恒天然法律顾问走出法庭后表示,这是一宗不幸事件,就2008年中国乳品行业发生的三聚氰胺 污染事件所提出的申索,是毫无法律根据的,这宗案件与香港无关,申索并不适合在香港审理。
四名家长的代表律师彭剑表示失望,他说:“审裁官强调,这个案子可以在中国大陆起诉,但是实际情况是诉讼的申请是石沉大海,我们递 交过这样的申请,法院是不予理睬,在这一方面审裁官只看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说的‘依法受理’,而没有看到实际上,法院司法不作为的情况。”
北京律师彭剑说,公盟已经接到约两百个受害家庭的委托,但是国内法院拒绝立案:“涉及到三鹿奶粉的案件有六起,但是至今为止只有一起开庭,至今没有判决,即使立案,也没有如期进行审 判。”
家长早前表示,恒天然集团在08年8月初知道三鹿奶粉有问题,但未将事件公开,最终在40天后被媒体揭发,因此应该为 受害的幼儿负责,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等。对于审裁官提到受害人提供的证据来自媒体报道,不够严谨,四名家长的代表律师彭剑说:“但是,确实我们已经尽了很多的努力,因为有很多证据是传闻证据,我们没法拿到这些原始的记录,比如说,(三鹿集团)8月2日的一个董事会决议的原始记 录。”
彭剑说,会考虑上诉:“我个人会考虑上诉,但是这个问题涉及到很多,很复杂的法律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大部分受害者家庭闻判后,感到失望,他们认为,因在国内起诉无望,才选择到香港索赔。结石宝宝之家代理负责人蒋亚 林告诉记者,许多肾结石患儿的病情,已无可逆转:“各种品牌奶粉孩子的结石,现在是越长越大,并没有象当初所谓的专家承诺的排出去了,就没事了,现在我们能够肯定的是,孩子的肾损伤,是不可逆转的。”
蒋亚林说,家长们之所以保持理性:“没有作出什么过激的行为,我个人认为,包括我自己,我们还上有老,下有小,而且最起码孩子还活着,所以就想,只要给我公道,这个事情就可慢慢解决。 如果说一旦十年、二十年以后,孩子没了、老人也差不多了,自己再生(孩子)也难了,将来这些 人的暴力会转向哪里,谁也不知道。”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