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星期二在北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表示,一个“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
官方新华社报道说,这兑现了十三年前中共十五大政治报告中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政治承诺。目前,中国制定有效法规236件,行政法规690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中国无法可依的状况已经基本改变,基本实现了依法治国。
不过,北京律师、法律学者江天勇认为,中国法律体制的问题不在于有没有法律,而在于是否认真执行法律。
“不是说有这样的一个法律体系就是一个法治国家。最关键的是有法不依的情况非常严重。很多的时候,并不是法律在起作用。官员本身它实际上还是在起关键作用。尤其我们看到作为一个党派,共产党政法委它在起作用,而不是法律本身在起作用。”
官方媒体的报道认为,中国法律体系的建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广东律师唐荆陵介绍说,中国历朝历代都有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但却不能说它们是法治国家,因为衡量法治和人治的关键并非法律条文本身。
“就是有法不依它是表象,我们要追究它为什么有法不依呢?法治是指的什么?是指的统治者被关在笼子里,而不是说人民被关在笼子里。关人民的笼子那是法家的法律。那不是属于法治的法律。但是,我们是把人民关在笼子里,因为,政府是超出法律之外的,就是统治党它是法律之外的,它不需要遵守法律。所以,它可以有法不依。因为,这是两套不同的法律理念。”
江天勇分析说,目前中国仍然是行政绝对主导的体制,行政机构主导法律甚至操控法律,因此所谓依法治国,在中国仍然是一个空中楼阁。唐荆陵则认为,从本质上来说,法制国家的建成是一个政治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
“这肯定不是法律问题。因为,法治的确定是个政治问题。法治能不能确立?怎么确立?这是个政治问题,这不是法律问题,它本质上还是属于权力立法。而不是属于民众对自己社会生活的一个正确的确认,不是属于大家形成的一个共同规则。它还是属于一些人统治另一些人的一个规则。”
江天勇指出,最近两三年以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实际上出现了很大的倒退,从北京到地方各级政府不依法办事的事情越来越多,因此他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前景相当悲观。
“它有法律,但未必有法治。而且这样下去未必会给法治一个越来越近。它不同的人在台上,或者说同样的人不同的时刻,他有不同的想法就变化,说明中国它离法治很远,还是一个人治的国家。而且就我个人看,很难看到它法治什么时候能实现。”
不过,广东的唐荆陵律师较为乐观。他表示,由于中国的开放,民众对法制制度的认识日益深刻,而民众的参与也将推动中国真正走向法制社会。
“在不远的将来中国就会确立真正的法治。这个取决于我们民众的觉醒和努力,也取决于我们每一个人。但如果我们大家都去努力的话,一个真正法治的社会在时间上就是越早的到来。我们大家都不肯去努力,那么,这一天就到的晚嘛。”
中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北京的座谈会上表示,目前中国的法律体制并非“完美无缺”,一些法律需要修改,个别法律尚未出台。中国的一些专家也认为,中国仍然需要建立公众有序、有效参与法制建设的有效渠道,并允许社会不同利益团体成立自己的组织。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