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6月24号的晚上,方玄昌在下班回家的途中,遭到两名男子的暴力袭击,头部伤口深至颅骨。在8月29号的下午,方舟子在接受完采访之后,也同样被两名男子袭击,腰部被擦伤。北京警方经过不到一个月的调查,在9月下旬拘捕了幕后主使,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以及两名行凶者戴建湘和许立春,上周四完成了刑事部分的终审宣判,肖传国被判拘役5个半月,而该案的民事部分也在本周一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完成了一审判决,方舟子和方玄昌分别获赔500元和2100多元人民币。
方玄昌在知道了判决后,觉得无论赔多少都没有太大的意义,他说:"刑事方面的判决,我们已经没法接受了,然后民事方面判决没有多大意义了,对民事说实话我没有什么兴趣了,因为我们现在的个人人身安全已经是没有任何保障了,所以赔多少钱对我们都没有多大意义了,它现在整个完全就是个笑话嘛。"
而另一名受害人方舟子,在博客上也留言说,判决很搞笑,指石景山法院"太幽默了"。
代表方玄昌和方舟子的律师彭剑表示,由于方舟子没有保留医疗费用的票据,所获赔的500元人民币全是给他配合警方调查的误工费,他说:"因为方舟子就是一个自由撰稿人,他没有所谓的工作单位,工作单位也不能给他开具一个证明,就没法取得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的一个文件,所以法院最终就酌定了一个500元的误工费。"至于方玄昌则因为他是在私有固定单位工作,以年薪制计算工资,正确的赔偿额则可能要到年底才能计算请楚,到时可能会作出调整。
彭剑认为,法院的判决完全无法弥补受害人的损失,他说:“中国法院的规定是,在刑事案件中不赔偿精神损害,也不赔偿间接的经济损失,而法案中这些刑事被告人对两方做出的这种伤害,是有很大的精神损害的,而且导致了非常巨大的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主要是指今后的安全保卫方面的开支,今后每年对方安全保卫要投入的数字都是在人民币六位数字。”
彭剑表示,判决反映了中国司法制度的不完善,他说:“民事赔偿方面,不仅应该让刑事被告人赔偿直接的物质损失,应该让刑事被告人赔偿受害者的精神损害,应该予以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对一些合理的间接损失也应该予以赔偿,如此才能起到强有力的震慑犯罪作用。”
彭剑还说,方玄昌和方舟子都有可能在上诉期结束前,也就是在15日之内提出上诉。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孙建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