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茨和巴菲特本月14号以亲笔信形式接受了新华社的专访;他们在信中指出,“此次中国之行意在与中国成功商业人士和慈善家进行慈善方面的交流,但无意劝说他们进行捐赠”。
据媒体报道,一些接到盖茨和巴菲特慈善宴会邀请函的中国富人对是否赴约表示犹豫,有的甚至“避之唯恐不及”。但也有人对“捐赠承诺行动”报以欢迎和响应,如江苏的陈光标,已经作出在他本人去世前实现“裸捐”的承诺。
美国约克学院教授周泽浩表示,盖茨和巴菲特是在中国广受尊敬的慈善家,他们的中国之行将对那里的慈善事业发生积极影响。
周教授说,美国的慈善传统比较深厚,美国的税收政策也体现了对慈善的鼓励:“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盖茨和巴菲特在中国就是人所皆知的名字,是大家包括慈善事业的大家都非常敬仰的公众人物。他们如果到中国去的话,首先就是对中国企业界、慈善事业里有积极的影响,这个是我非常肯定的,我很高兴他们能到中国去。
中国慈善事业的一些重大改变还是要从文化里面和国家经济结构、税务系统里面来搞。美国人有这个历史,他们的基督文化可能也有些关系。从宗教文化、从社会的传统来看,他们对慈善是有历史在里面。
另外一方面,税收确实是一个很大的压力。首先,美国有遗产税,如果你死了以后(有)大概一百万以上的话,这个钱基本上有一半以上要交给政府了。比如说盖茨有五百亿美金剩下来,他死了的话,这五百亿美金有两百五十亿就要送给政府了。所以他这个钱(现在)拿在手里头,死了以后这个钱基本上拿不到。钱越多的人税率越高。”
中国事务评论家曾宁表示,怀着高尚动机访问中国的盖茨和巴菲特预计将给中国富人带来尴尬。 他说,中国和美国的慈善文化存在很大差异,他认为中国人的利他主义精神相对薄弱: “巴菲特也好、盖茨也好他们希望来中国做慈善活动,我想他们这次的动机应该说是非常好的,应该说愿望是非常良善的。
他们更多的应该是考虑为中国的慈善活动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起到推动中国的富人更多地从事慈善活动的作用;帮助中国的这些很多还并不富裕的那些姑且算是穷人的人吧。
但是他们对中国富人的从事慈善活动、慈善事业的觉悟显然是估计过高了。恕我直言,我个人觉得他们的这样做法有点让中国的富人难堪,因为美国文化和中国文化,包括美国的慈善文化和中国的慈善文化完全不同。
美国文化受基督教的影响、受基督教文化的影响,因此像巴菲特、盖茨等等都有一种和慈善活动、慈善事业直接相关联的一个词,叫做利他主义精神。
因此慈善活动、慈善事业在西方发达国家、在美国是开展得非常好的。但是在中国不一样,我们看到中国人普遍好像是为自己的家庭活着的,为自己的家族活着的。”
这位评论家说,毕竟当代中国社会处在转型期,所以不排除有些先富起来的中国人会响应捐赠承诺行动: “不排除有一小部分富裕起来的中国人,他们的确可能做到像盖茨或者是像巴菲特那样,愿意而且是主动、自觉地把自己挣的相当一部分钱财捐出来做慈善事业。
毕竟中国社会在逐渐地转轨变型,中国社会在走向世界。那么同样地也会有一小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中国富人他们的思想境界、他们的文化价值观念也会逐渐地向西方的、向世界具有普世价值的一些观念靠拢,也能够做到像巴菲特、或像盖茨那样把自己积累起来的财富基本上全部奉献与社会,不留给自己的家族、家庭或者子女。”
周泽浩教授也说,中国人的家族传统和家族文化制约了慈善事业的发展,但是中国也出了李嘉诚和包玉刚这些著名慈善家: “我们中国就所谓是肥水不外流这样一个文化,(是由)家族系统出来,(如果)有好处的话,(那么)侄子、儿子、孙子等先照顾起来。
美国人(在)这个方面家庭之间的照顾也有,但是他们对公益的关心都比较多一些。
所以,我们这个家族传统、家族文化就是对家庭自己附近的人关心比较厉害一些。国内我是开名车、住豪宅,这是有面子的事情,但是这并不是说中国人不可以办。
香港的包玉刚、李嘉诚在华南遍地都是他们的图书馆,遍地是他们的公益,这是一个例子。台湾,他们以佛教为驱动的慈善机关做慈善活动也是非常活跃的。并不是说中华民族不具备这个能力。既然香港搞了,台湾也搞了,那为什么在大陆就不能推动?”
中国经济周刊的报道援引“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主任彭建梅的话说,中华民族是向善的,中国人一点也不缺乏行善之心。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