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修改“传媒”定义 变相设立记者发牌制度

香港警方向4个传媒协会发信,称修改《警察通例》下的「传媒代表」定义,不承认香港记者协会和摄影记者协会的证件。记协副主席陈朗昇认为,这变相强行实施 “记者发牌制度”,预料将使许多记者无法在示威现场进行采访,严重破坏新闻自由。

香港警方周一向香港记者协会、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和香港摄影记者协会发信,指在过去示威活动期间,发现有自称为记者的人混入人群, “涉嫌阻碍警方工作,甚至袭击警务人员,增加警方执法难度”。

警方将修改《警察通例》下的“传媒代表”定义,只承认特定机构所发出的证明文件,包括“已登记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GNMIS)的传媒机构” 或“国际认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闻机构。”警方表示,新定义将“更明确和清晰”,可协助警方前线人员辨识和为正常采访记者提供协助。

根据以往公开的《警察通例》第39章,“传媒代表”定义包括持有相关证件的记者、摄影师及电视台工作人员,包括“报馆、通讯社、电视台及电台所发出的身分证明文件”、“香港记者协会会员证”及“香港摄影记者协会会员证”。

记协副主席陈朗昇接受本台访问时怒斥 “警方不知所谓、满口谎言”。(资料照/陈朗昇脸书)
记协副主席陈朗昇接受本台访问时怒斥 “警方不知所谓、满口谎言”。(资料照/陈朗昇脸书)

记协副主席:警方不知所云、满口谎言

记协副主席陈朗昇接受本台访问时怒斥 “警方不知所谓、满口谎言”。他认为,警方所谓的定义变相封杀学生记者、网媒等部分通讯社的记者,令大量可到现场采访的记者“被消失”,质疑警方只为清除他们眼中的“障碍物”,为警队和政府粉饰太平。

陈朗昇:“新安排之下,原本持有记协会员证的会员,再没有前线采访的准许权,这是严重妨碍采访和新闻自由。警方称,这个新安排之下传媒的定义更清晰,事实上并非定义清晰问题,而是要大量减少现场可以出现的传媒,完全是'糖衣毒药'。”

陈朗昇强调,在新闻自由价值下,“只要是用镜头记录现场事实的人,在记协眼中都是记者”,又认为警方一直批评现场记者良莠不齐,“但警方也有害群之马,是否就要处理呢? ”

立法会议员: 香港进一步变成警察城市

立法会议员许智峰批评警方此举是“行外人管行内人”,质疑警方日后会运用《警察通例》的公权力来排除不喜欢或政见不一的传媒组织,“让香港进一步变成一个警察城市” 。

许智峰:“8.31警察无差别袭击香港市民,那些打人的画面正是由公民记者揭露的。这些画面不重要吗?这些画面不是公众知情权吗?警察凭什么用自己警权、用武力、用公权力将这些公民记者、网媒、学生组织排除呢?”

立法会议员许智峰批评警方此举是“行外人管行内人”,“让香港进一步变成一个警察城市” 。(资料照/许智峰脸书)
立法会议员许智峰批评警方此举是“行外人管行内人”,“让香港进一步变成一个警察城市” 。(资料照/许智峰脸书)

学生记者:担心日后示威现场被拘捕

在反送中运动期间,各大院校的学生记者都拍摄到不少独家片段,包括“ 城市广播“独家拍摄到去年10月1日荃湾有中学生中实弹的一幕、葵芳光头警长以枪指吓记者及途人等。城市广播署理会长Crystal向本台表示,以往警方只会用各种手段阻碍学生记者拍摄,但这次修订《警察通例》等同不允许学生记者到示威现场采访。她相信,警方此举等同只允许亲政府媒体在示威现场采访。

Crystal:“之前就是落场的时候,(警方)把封锁线拉得很远,但现在明确阻止你落场,万一你落场,他不会承认你记者身份,然后就拘捕你。这方面会有担心。”

她估计未来要采访示威新闻将困难重重,但将不会向政府或警方记者发牌制度低头,因为只有极权国家才会有官方认可的记者制度。

警媒关系恶劣 警方屡次针对记者

自反送中运动以来,警媒关系越趋恶劣,警方曾多次“放口风”称或考虑设立记者发牌制度,以助识别“合资格记者”,记协等传媒协会强烈反对。自此警方开始借不同手段“辨识”传媒,包括在警方搜查壹传媒大楼期间,拒绝香港电台、立场新闻、美联社、路透社等传媒进入大楼采访、曾在旺角示威现场围堵大批记者,向他们喷射胡椒喷雾并要求他们向警方镜头读出自己姓名及工作机构。至于警方对网媒、学生记者的态度更为恶劣,在《限聚令》生效后,警方多次向网媒记者及学生记者发出违反限聚令告票,称他们并非法例豁免人士,不承认他们记者身份。

记者:郑日尧 李智智 责编 胡力汉 嘉远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