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占中案”宣判 四人入狱无怨无悔

香港法院4月24日对2014年“占中”运动的九名发起人和领导者作出宣判。被告人均表示,对于参与香港这场民主运动无怨无悔。

9名被告当中,刑期最长的是“占中三子”中的戴耀廷和陈健民。他们被控,“串谋作出公众妨扰”和“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两项罪名成立,刑期分别为16个月和8个月。由于刑期同期执行,他们最终的刑期为16个月并要即时监禁。

至于另一名“占中”发起人丶75岁的牧师朱耀明被控一项“串谋作出公众妨扰”,同样被判监16个月。但法官指,朱耀明是“正面丶品格良好”的人,深受其求情打动,考虑到他的年纪及对社会贡献判缓刑两年。

月初,朱耀明在庭上求情时曾读出题为《敲钟者言》的求情信,指自己在“雨伞运动”中只是一个敲钟者,希望发出警号,让人们知道不幸和灾难正在发生,期望唤醒人们的良知,共挽狂澜;并指,如果自己仍有气力,必定继续在世上敲钟。

戴耀廷和陈健民当时都没有为自己求情,只希望法庭不要判朱耀明入狱。

戴耀廷在囚车押送下,离开西九龙裁判法院。(美联社)
戴耀廷在囚车押送下,离开西九龙裁判法院。(美联社)

而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成的香港立法会议员邵家臻丶香港“社会民主连线”副主席黄浩铭均被判监8个月,即时监禁。他们和戴耀廷及陈健民下午在囚车押送下,离开西九龙裁判法院。期间,有大批支持者喊口号声援。

七旬朱耀明含泪向判囚者道别

获判缓刑的朱耀明离开法院后情绪激动,含着眼泪不断挥动黄色毛巾向囚车及4名判囚者挥手道别,并呼喊戴耀廷和陈健民的名字。他说,从2013年开展“爱与和平占领行动”之后就和戴耀廷和陈健民在一起,现在心里最记挂的就是他们在狱中的生活以及他们的家人。

朱耀明说:“今天他们被判刑坐牢,我心里极之难过,我真的愿意和他们在一起。我若仍然有一分力,我会支持他们,我的心是和他们一起的。我会竭尽一切力量丶办法,能够给他们支持丶安慰和鼓励,我都愿意去做。”

获判缓刑的朱耀明离开法院后情绪激动。(美联社)
获判缓刑的朱耀明离开法院后情绪激动。(美联社)

四名被告被送到荔枝角收押所后,下车时均回头望向现场记者。邵家臻挥手道别,而黄浩铭则做出“加油”的手势。早上,戴耀廷进入法院以前声明,无论判决如何都会欣然面对;而陈健民则呼吁港人,周日上街,反对港府修订“逃犯引渡条例”。

陈健民说:“法官在判词中说我们很天真,说我们相信通过占领行动可以争取到普选,但有什么天真得过相信‘一国两制’呢?但我和很多人都仍然相信‘一国两制’,愿意保卫‘一国两制’。如果你可以做什么,就是4月28日一起上街,反对引渡条例。这就是,保卫我们‘两制’不被一国吞噬的方法。”

至于案发时未满21岁的前学联成员张秀贤,法官指,其感化报告正面,加上年轻,值得给予机会,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另一名前学联成员锺耀华则被判监8个月,法官同样考虑他年轻,判其缓刑两年;而香港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法官考虑他从事公职三十年,肯定他半生服务社会的贡献,判监八个月,缓刑两年。

而九人中唯一未判刑的被告是香港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其代表律师指,她脑部有健康问题,有生命危险,预计两周内做手术。法官押后至6月10日判刑,期间陈淑庄继续获准保释,但不得离开香港。

法官 : 各被告都不感后悔

法官指判刑时,各被告都表示不感后悔,但法官指他们是否后悔和他们的政治诉求无关,事件确令公众受影响,公众有权获得道歉,但他们至今从未收到。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表示,不会评论“占中案”判刑,亦不评论会否有进一步检控。

林郑月娥说:“一如既往,特区政府尊重法庭的裁决。我只是重申,香港是一个法治的社会,我们非常珍惜香港一向以来的法治精神,法治精神包括无论政府和市民都要尊重法律和严守法律。法庭裁决检控的案件到底对香港这个自由的社会,还有我们很尊重言论的表达或是集会游行,我看不到有何影响。”

根据香港法例,被告可以在28日内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上诉。目前,九名被告仍未确认会否上诉。

记者:吕熙 责编:胡力汉、何平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