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提出的《逃犯条例》修订引发民众激烈反对,周三(6月12日)警方出动催泪弹、橡胶子弹和布袋弹驱散聚集在立法会一带的示威者,过程中有人眼部以及头部中枪,令香港警察备受国际批评。
香港警方周三(6月12日)和反对《逃犯条例》修订的示威者爆发激烈冲突,成为国际新闻焦点。美国《时代》周刊将在6月24日出版的亚洲版,也以此为封面报道。封面上是一张警方周三武力清场时的照片,在被催泪气体笼罩的街道上,是一把翻转了的黑色雨伞,标题是“抵抗”(The Resistance)。
内文指出,香港自回归以后经历多场抗议运动,中共的控制使得香港人走上街头,但这一次规模更大。文章指香港人长久以来,生活得比中国更自由、更国际化,在基本法中享有言论自由及独立的新闻自由,但中国的进犯会令这一切化为乌有。
英国《每日邮报》则以“香港防暴警察殴打手无寸铁示威者的震惊一幕,暴力冲突迫使送中条例押后辩论”为题,配上多名防暴警察挥舞警棍殴打一名示威男子的照片。
至少 79 人受伤 二人情况严重
香港警方最新公布,在周三的行动当中,共施放了150枚催泪弹、数发橡胶子弹、20发布袋弹,并使用了胡椒喷剂、催泪水剂等武器,以驱散示威者,但警方强调只属初步统计,并非最终数字。事件中暂时共拘捕11人,涉及袭警及暴动罪。另外冲突共造成至少79人受伤,年龄由15岁到66岁,其中12人需要留院治疗,二人情况严重,其中一人确认是香港电台的司机。
而伤者当中,有人是眼部以及头部中枪,有伤者血流披面。由传媒拍摄的现场片段和照片可见,有部分警员近距离向示威者喷射催泪水剂,并以平射角度开枪,亦有当时未向警方作出任何动作的示威者,被20多名防暴警员冲上前按在地上,用警棍不停猛打。
警务处处长:全部都是 " 低杀伤力武器 "
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周四(6月13日)下午会见传媒时,继续以“暴动”形容事件,并以“暴徒”形容示威者。他指当时警方受到生命威胁,逼不得已才使用武力控制场面和保护自己,又强调使用的全部都是“低杀伤力武器”,且严格按照警队的武力指引。对于有记者指有伤者头部受伤,他指不清楚是指哪宗案件,亦不清楚对方有没有报案。
卢伟聪说:“因为你这样来告诉我,到底是否真的我的同事让他头部受伤呢,我不是说不是,但你要告诉我,或者叫那位受伤的人员报案,让我们可以跟进。”
人权组织:向上半身开枪违国际法
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总干事谭万基批评,大部分示威者都是和平集会,但警方所使用的武力却是过份而且不对等,这并不合理,亦有违国际法。而使用橡胶子弹、布袋弹,都有可能构成重伤,甚至生命危险。
谭万基说:“(使用) 胡椒喷雾、还有橡胶子弹、布袋弹这些,都是有违国际法跟国际规例的。使用橡胶子弹跟布袋弹的时候,不可以向身体上半身瞄准,是有这一种规定的。”
另外,在近日的示威活动中,都有记者反映被警察近距离发射催泪弹、被警棍击打、被盾牌驱赶,被无理搜身以及被警察以脏话威吓的情况。在警务处处长卢伟聪的记者会上,多名记者响应香港记者协会的呼吁,集体戴上头盔,穿上反光衣向卢伟聪无声表达不满。卢伟聪则强调,警方无心针对记者,对记者受到的不礼貌对待表示抱歉,并希望记者体谅。
卢伟聪说:“我们曾经有同事报过,有个别示威者假扮记者,我们检查一下你的手袋,我知道你们心里因为知道自己是真的记者,你一定很不开心,但在昨天如此恶劣的情况下,我希望大家体谅。我感到很抱歉,如果你们真的受到不礼貌的对待,但我希望你们体谅。”
卢伟聪又称警务人员“与市民一样是香港人”,呼吁公众以和平理性方式表达意见。
记者: 吕熙 责编: 胡力汉/陈美华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