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常委会上周六通过将“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必须就“国歌法”进行本地立法。在星期日的一个论坛上,民主派与亲政府的建制派就此项立法针锋相对。
“国歌法”九月一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于十月一日起在大陆正式实施,列明“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它方式侮辱国歌”,将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1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更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外界预料“国歌法”在香港实施的内容与内地大致相同。
“国歌法”其它落实细节也有多项争议,包括是否有追溯力,何谓举止庄重,国歌奏唱的场合,嘘国歌的执法和刑责等。中共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称,在街上行走时听到国歌亦要站立;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早前称,本地要强制中小学实行国歌教育,亦惹起重重疑虑。
社民连主席吴文远在星期日的城市论坛上,批评中共借立“国歌法”限制市民的言论自由,表达权利,是北京当局在港搞民族主义。
社民连主席吴文远说:“民族主义的意思就是所有事单向面变成你是否爱国,是否爱自己中国人,现在建制派很有系统地只要你对政府或政权有任何不满,他便将它等同为不爱国,或者不尊重这个政权,再下一步就说你不是中国人,最终的目的不是罚那些球迷这么简单,就是要推行洗脑教育,或者潜移默化的民族色彩。”
他又批评建制派唯北京是从:“国歌的第一句是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如果符合这一句的意思,我们香港人,争取民主这么多年,包括雨伞运动,我们真正体现了国歌第一句的话,现在反而掉转了的是建制派,一班甘愿做奴隶的人,去逼人唱不愿做奴隶。」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峰认为,中共在港实施“国歌法”是制造恐惧气氛:“几场赛马的赛事,那些人不起立,我们便要订立“国歌法”来惩罚你,在制造恐惧,令人民听话,这是霸权及威权政府的表现。”
他反驳同场的亲共经民联议员梁美芬称市民可以在其它场合表达对政府的不满:“我们在雨伞运动表达不满的人到哪里去了?都关在监狱里面。我们在立法会表达不满的人到哪里去了?都被剥夺议席了,也同样在坐监,诉诸刑法,罚他们坐监,罚到他们害怕为止,这个绝对不是一个好办法。”
许智峰强调一定会在议会内反对,同时会要求当局以白纸草案咨询:“我的界线非常清晰,如果这条国歌法最后会有追溯力,我会反对;如果强制学校一定要实施,否则罚你坐监,我也必须要反对。”
(特约记者:陈槃 责编:安克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