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历新年香港旺角骚乱,“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动及煽惑暴动等多项控罪,案件周三(2月21日)正式开审。控方指当晚有人冲击警方防线,也有抗议者疯狂攻击没有防暴装备的警员。
2016年2月8日晚上,香港本土派团体声援小贩,与警方发生严重冲突,触发近8小时的旺角骚乱。警员两度向天鸣枪示警,示威者多次与警方冲突,又多处纵火焚烧杂物,造成超过100人受伤。
被视为骚乱关键人物的梁天琦与另外4名被告,林傲轩、卢建民、林伦庆及李诺文,分别被控暴动、煽惑暴动,以及非法集结等6项罪名。
控方周三和周四一连两天在香港高等法院作开案陈词。控方代表大律师播放的片段显示,骚乱当晚,当时的本土民主前线召集人黄台仰,身穿印上组织名称的上衣和小贩接触。
其后聚集的人越来越多,黄台仰用扩音器呼吁群众阻止警方逼近,导致秩序失控,现场有人冲击警察防线及摆放杂物阻塞马路。
接近午夜十二点,黄台仰站在一辆车的上面指挥群众,梁天琦则在车内。控方指梁天琦以扩音器,不断发表挑拨人群的言论。黄、梁两人当时声称他们进行的是选举游行,控方则要求陪审团考虑2人言行是否一致。
根据控方的说法,2月6日凌晨黄台仰在现场发号司令,群众冲向警察防线,并形容梁天琦是其中一名带头冲的人,当时2人“你一言我一语”煽动在场人士。
控方提醒陪审团必须决定梁天琦的言行是否构成暴动及煽惑他人暴动,并指被告林傲轩有否听从黄台仰的指令向前冲,被告卢建民向警察扔东西超过10次,另一被告李诺文曾向警察说脏话。
控方指同一时间,骚乱现场有交通警察尝试清理路面杂物,形容这批暴徒向警员拳打脚踢,用垃圾桶等物品疯狂袭击没有任何防暴装备的警员,控方指其中一名袭击警员的人是梁天琦,指新闻片拍到他扔垃圾桶、塑料桶,又用木条打倒地的警员。
控方指到了清晨,群众与警方对峙,当时有人纵火,又用砖头敲打铁栏、铁柱造成多名警员受伤。控方解释非法集结是指三人或以上作出扰乱秩序、带侮辱或挑拨性行为,可能导致有人担心会破坏社会安宁,而暴动指的是任何人参与非法集结,破坏社会安宁,检视所有证据不难决定,以上两种状况当晚曾在旺角不同角落发生。
控方形容呈上法庭的证据清晰,而且强而有力,并指其中两名被告被捕后,在警戒会面中,曾承认当晚所做的某些行为,认为陪审团唯一合理的裁决,就是判5名被告罪名成立。
控方从周五开始将传召97名控方证人,当中大部分是警务人员。
(特约记者:高锋 责编:石山/嘉远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