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立法会民主派议员苏嘉豪因涉及非法集会被检控。澳门立法会12月4日投票决定暂时中止苏议员职务,以符合议员必须先中止职务法院才可以审理案件的规定。这是澳门主权归还中国以来,首次有议员因涉及刑事诉讼而被议会中止职务。
澳门立法会周一下午举行全体会议,33名议员在涉事的苏嘉豪不可投票的情况下,就是否暂时中止他的职务进行不记名投票。结果由主席贺一诚宣布。
贺一诚:“不中止职务4票,中止职务28票。”
全体会议以28票赞成,4票反对,通过中止苏嘉豪职务的议决。苏嘉豪可以继续保留议员资格,但是暂时不能行使立法权,也不可以参与议案讨论和表决。他在中止职务期间可以自由进出立法会,也可继续获发工资和保留医疗权利。
苏嘉豪向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表示,对投票结果感到遗憾。
苏嘉豪:“当然对这个结果是遗憾的,因为立法会大部分议员,当然是建制派的议员,对于立法会的独立性,还有它的尊严,还有服务市民的重大责任,都没有很好去考量。”
他相信澳门的司法系统会还自己清白。
苏嘉豪:“这个结果之后,我们还是会努力去准备面对司法的审判。(澳门的)立法会一向以来的结构对民意的基本敏感性还是很缺乏的。外面市民的意见能否影响到议员的决定,我还是很有保留,一些市民希望维护议员职务的诉求,立法会大部分(议员)都不理会。”
这是澳门主权归还中国以来, 首次有议员因涉及刑事诉讼而被议会中止职务。
26岁的苏嘉豪今年9月当选澳门立法会议员。他被控去年5月在行政长官官邸外非法集会,同时没有按警方指示离开,涉嫌触犯“加重违令罪”。按照现行澳门法例,被检控的议员必须先中止职务,法院才可以审理案件。
在澳门,触犯“加重违令罪”最高可被判刑2年。苏嘉豪一旦被判入狱30天或以上,经立法会决定,有可能丧失议员资格。
澳门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区锦新形容这次事件是政治迫害。
区锦新:“被警方强行起诉,被告人应该据理力争,希望在法庭上还他一个清白。从来澳门的民主派议员都受到很大的压力,议会里建制派是大多数,民主派议员一直是少数,被传媒形容为“与狼共舞”。以后的路还很长。”
特约记者:高锋/责编:石山/嘉華 网编: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