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师公会周四(12月28日)质疑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安排的决定,认为这对“基本法”的完整性已造成无可弥补的侵害。有法律界权威人士认为,特区法院有权质疑人大违宪而进行司法复核。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却表示, 不能只靠普通法来解读“基本法”,如果有人提出司法复核,人大常委会将释法处理。
香港大律师公会周四深夜发表声明,指人大常委会确认“一地两检”安排符合“宪法”及“基本法“,但并未提出任何基础及理据,譬如在西九龙站划出中国大陆口岸区视为处于大陆,这样做如何不减损香港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并指令特区政府“应当”立法,落实合作安排,公会表示震惊,认为这等同指出“但凡全国人大常委会所说符合的就是符合”。
大律师公会认为这是香港主权归还中国后,香港落实执行“基本法”的最大倒退,严重冲击“一国两制”及法治精神。
至于"不是整个香港实施中国大陆法律,就不违反'基本法'第18条"的说法,公会指出,这有违对条文的任何正常解读,意味中国大陆法律只要非整个香港适用,就可以在香港指定地方执行,完全漠视及阉割条文的规定,公会认为有关决定削减外界对特区政府奉行“一国两制”及法治的理念及决心, 公会对此极度忧虑及遗憾,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已侵害“基本法”的完整,不能弥补。
这次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不是释法,不是修改“基本法”,也不是把法律纳入"附件三"在香港实施,大律师公会前主席石永泰质疑,这决定在香港宪政中根本没有地位。
石永泰:顶多我们说,我们尊重人大诸位作出了决定,但在宪制秩序上根本没有约束力。根据以往案例,技术上特区法院有司法管辖权审核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行为是否符合“基本法”。
“一地两检关注组“召集人陈淑庄形容大律师公会措辞严厉,反映”一地两检”的法理依据存疑。
陈淑庄:若“一地两检”在香港立法而没有法律基础,到头来也会受司法挑战,中央政府会否正铺路,让香港政府再提请人大释法。
“一地两检”的决定被质疑缺乏法理基础,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却认为,“基本法”不能只靠香港实行的普通法解读。
梁爱诗:“基本法”是哪里通过的?不是香港立法会,而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按照内地法律制定,所以解释“基本法”时,不能完全按照普通法来解释“基本法”。
她相信,日后如果有人就“一地两检”提出司法复核,人大常委会可能就此释法。
亲建制派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则表示,“一地两检”属于中国大陆及香港政府一项行政合作安排,当初制定“基本法”不可能预计到有关情况,若单纯着眼“基本法”条文,香港将难以与其他地方合作发展。
香港特区政府周五晚上就各界的质疑发表声明,强调人大常委会是完全依照宪制和相关程序作出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在一国两制下,特区必须尊重宪法和人大常委会的地位和权力。
特约记者:高锋 责编:寇天力 网编: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