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第一! 台大法官释宪 民法禁“同性婚姻”违宪

在台湾,"同性婚姻"释宪案,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周三作成释字"第748号解释",大法官认为,现行法令未允许同性登记结婚,违反宪法保障的"平等"权,有关机关应于2年内完成相关法律的修正或制定,保障同性婚姻。显然,在亚洲地区台湾将首先允许同性婚姻合法化。


在台湾,挺同团体在立法院前,迎接新的一刻。


"同性婚姻"释宪案,大法官周三做出释字"第748号解释"。大法官认为,现行法律未允许同性两人结婚,违反宪法第22条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条人民平等权的保障,法务部应在2年内研拟修法,保障同性婚姻。


此外,逾期未完成相关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别两人为成立永久结合关系,得依婚姻的规定,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平权、全民胜利""婚姻平权、全民胜利"


大法官这项领先亚洲各国的"同婚"释宪案,起因于同志祁家威与男伴,民国102年3月,到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被驳回,又经行政诉讼后败诉定谳。 祁家威认为,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使同性别二人间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关系"有违宪之虞,声请释宪;胜利的喜悦写在脸上。


声请释宪同志祁家威:"我被这释宪文当场变成一只鸟,因为这心情是雀跃万分。要想结婚也得等两年。"


祁家威很清楚,释宪只是第一步,社会对于反"同婚"的声浪不小,修改民法一步到位还是另立专法,未来在立法院才是主战场,他认为"胜不骄、败不馁"。


声请释宪同志祁家威:"对于反方那些"萌萌"(反对同婚的护家盟代称)们,要抱持原谅原谅再原谅,沟通沟通再沟通。"


蔡英文总统选前曾公开表态支持婚姻平权,在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释字第748号解释后,由总统府秘书长吴钊燮召开记者会说明。

总统府秘书长吴钊燮:"请行政部门后续依照今天的释宪结果,并综合各界的意见,尽速提出具体的法律方案,送交立法院审议;务必要如期完成三读。"

行政院长林全指示由秘书长协调法务部、内政部等相关部会,共同参与后续法律修正或制定工作。行政院将会在期限内尽快提出行政院版法案,送立法院审议。


记者:黄春梅 责编:陈平 网编: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