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间认为宪改人权清单应与时俱进、人民追求真相的权利也应写进宪法层次受到保护。
台湾教授协会周三举办「人权不缺席!宪改扩充人权清单的必要」座谈会,中央研究院法律所研究员廖福特指出,台湾的宪法是一九四六年在中国南京制定的,他比喻说,一个人活到七十岁完全没问题是很少的,何况人权思考的发展,一份人权清单过了七十年不去填补是不够的,试问一九四六年制宪的人,他能够想像现在有internet、人人手里都有一支手机吗?
台湾教授协会秘书长许文堂提到宪法规范主权、民主、人权,许文堂说:「宪法是写给人民的情书,情书可以写的很漂亮,但是完全不落实,对不对?甚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也写的很漂亮啊,他是共产国家,完全没有人权,他没有人权之外,他自己也有一个叫做『人权委员会』的。」
许文堂强调,人权是要实践的、要随时保障的,而且人权是世界的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如果你家隔壁那户人家天天在家暴、打狗打猫,那你是不是不得安宁?如果你觉得这样就不得安宁,那你隔壁的国家随时要打你、有战争,你是不是也应该关心他的人民?
许文堂还说,中国早已签署了联合国两个人权公约,但却没有实行。许文堂说:「因为他(中国)不能实行,他跟全世界说他也是个法治国家,所以他们自己会遵守自己的法律,他可以不用遵守国际法,所以他这个国家呢,会在他的宪法的前言里头,把别人的土地,说成是自己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他会制定一个『反分裂国家法』,来规范别国的国民,这不是很奇怪吗?」
许文堂表示,一九六六年实施的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第一条第一款第一句话就是,所有民族享有自决权,而根据此种权利,自由决定其政治定位,及自由从事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
台湾教授协会会长张信堂指出,太阳花学运诉求之一是修宪,朝野政党因此启动宪改,但至今除了对投票权降低为十八岁一案原则同意外,只有民进党的立法院议员郑丽君有提完整的修宪人权清单。台教会去年提出宪法修正草案版本,有关人权部份,除了强化正当法律程序,另增补包括人性尊严、人格权、劳动权、环境权、婚约自由与家庭、使用母语权,另纳入废除死刑、政治庇护权与人民拥有抵抗权等符合国际人权发展趋势的人权清单。
立法院修宪委员会民进党召委郑丽君表示:「十八岁的投票权很重要,年轻人可以占领国会、挡下服贸,呈现高度的公民素养、公民的意识、国家主人的意识,当然有能力投票,那当然也有能力被选举为民意代表,最近看到英国十九岁新任的国会议员,证明十九岁也可以当国会议员,所以,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都应该同步地下修。」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说:「我觉得台湾未来,其实有一个东西是也许我们现在在很多宪法的讨论里,并没有被触及的,就是『真相』」,孙友联认为,人民追求真相的权利,应该在宪法的层次上去做保障。
特约记者:夏小华; 责编:胡汉强/申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