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宣布以涉及“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台湾居民”李明哲。在中国大陆也曾遭非法关押的台商钟鼎邦,接受自由亚洲电台专访,对李明哲案表示无法预测和类比。钟鼎邦呼吁,社会舆论的持续关切,和媒体的眼睛,是对李明哲最起码的安全保障,当年20万人连署要求释放,就是他能自由回到台湾的主因。
2012年赴中国大陆探亲同样“被失踪”的台商钟鼎邦回忆,他“人间蒸发”的54天,被关在有铁窗的寝室,任何时间都有两个人看着他,长时间讯问,威胁如果不配合,就要将他从“监视居住”送到“刑事拘留”,更换讯问团队。
钟鼎邦说:“他们要我打电话回家说,叫我家人不要闹得太厉害,那我就知道我的家人闹得很厉害,至少我觉得某种程度的安全,是应该是得到保障的。最让人觉得会有恐惧的事情是,没有人知道你在那里。”
采访中,钟鼎邦多次表示,对李净瑜的救夫过程,坚持“尊严”和“自由”一样重要,也就是诉求以不认罪的方式获得释放,他非常敬佩,因为这要冒很大的风险和压力。
钟鼎邦:“『如果我能够回到台湾』,其实我就是在那个情况之下,我写了这个认罪书,那事实上这个认罪书也背弃了我的信仰,我当时是背弃了我的信仰,而这一点来说,在日后,也对我造成一个很负面的人生的阴影。”
钟鼎邦受访时坦白表示,刚开始他采取绝食策略,但是打完电话,听到太太的声音,就松懈了,就一步一步变成配合了。签了认罪书,让他事后非常后悔,因为自己做的事没有罪,所以他很理解李净瑜所坚持的信念,是多么艰难和可贵。
谈起被迫签认罪悔过书和拍影片都要营造是“自愿”:“他大概告诉你要怎么写,然后你自己写,写的不满意就改,他说不满意,来回改,一个礼拜吧,改了然后再拍,不能照着念,要用讲的把它讲出来。”
钟鼎邦提到,那54天被讯问内容是他前一次,大约在八、九年前,到大陆试图插播电视广播卫星播出法轮功真相的影片,虽然没有很明显的成功,但被指摘的罪名是“破坏国家安全”、“破坏国家公物”,可是对岸似乎不希望太张扬,新华社当时报导也没有提插播这件事。
就在李净瑜远赴美国寻求支持,美国国务院首度呼吁放人的隔两天,李明哲在被失踪第69天后,国台办宣布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钟鼎邦呼吁对岸,自由、民主、人权,是台湾人民信仰的基本价值,如果对李明哲案作出错误判断,将会把台湾民众推向对立面,不利两岸发展。
记者夏小华 (责编:黄春梅 网编: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