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台湾的内政部以一纸行政命令,强制规定跨性别者或双性征者,若要申请性别变更登记,必须强制摘除原生的性器官。人权及跨 性团体、民意代表历经多年抗争、折冲,内政部部长终于松口同意废止,这在台湾性权史上,又迈开崭新一步。
冲破此案的临门一脚,可归功于国民党立法院议员丁守中与前民主进步党主席施明德、陈嘉君夫妇,周三与内政部部长陈维仁、卫生福利部次长许铭能充份交换意见,所换来的结果。丁守中和施明德夫妇周四召开记者会,说明台湾跨性别者变更身分证性别登记的重大突破。受邀与会的跨性别者陈小姐,眼眶泛泪、语带哽咽地感谢说:“这真是跨性别者最好的圣诞礼物!”
陈小姐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小时候就被当成男生养大的,有哥哥和弟弟,直到我上了幼稚园、国小,慢慢有接触女孩子,我发现我跟男生『不一样』,一开始没有觉得我是女生,只是觉得‘我不是男生’,别人说我是男生我会不高兴,我一开始不会说我是女生是因为,从小家里、社会给我的观念就是,男生有‘鸡鸡’,女生没有‘鸡鸡’,一直到我上了国中以后,看了日本跨性别者写的一本书,描写他自己的生命历程,我才认识到我自己就是一个女孩子、我就是一个跨性别者。”
心理认同自己是女生,却被误装进男生的生理形体,陈小姐吃足了苦头,她在学校被嘲笑“娘娘腔”、“死娘炮”,分组找不到同学,连上厕所也很艰难,一开始在小便斗上厕所被偷看,躲到蹲式的隔间厕所,还是被男同学偷看,备受言语和肢体的霸凌。她不仅对自己的性器官感到厌恶、每天被迫穿上男生制服上学,内心也非常反感。后来她甚至遭到一名成年男子性暴力侵害,之后不论进入职场拿出身分证、上医院出示健保卡,都被怀疑是不是造假?让她觉得深受困扰和歧视。
陈小姐还说,跨性别者找工作已很困难,要拿出四、五十万做变性手术才能更换身分证上的性别,更是一大门槛,而且手术过程对身心灵都会造成严重的创伤与后遗症。
台湾政府七年前迳行下达的这一纸行政命令,被人权、性别团体跶伐是不人道且违反人权的规定,而且并未经过立法院同意,曾有跨性别者受不了内外交迫的压力而自杀身亡。
丁守中表示:“照道理说,限制人民权利与义务的条文,应该以法律订定之,那里有说身分证变更性别登记,竟然是要人家动手术、摘除的,而且造成很多的悲剧。”丁守中还说,内政部允诺一个月内,完成成立“谘商委员会”作为符合人权与人道的性别变更登记的专责单位,未来凡是年满十八岁的跨性别者,得向该单位申请变更性别,届满六个月的「犹豫期」之后,即可变更生效,而未来“谘商委员会”的组成,应该包含性别、人权、法律等领域专家,及心理谘商师与跨性别者代表。
施明德表示,在人权工作者和立法委员的奋斗、斡旋下,终于有了突破性的成就,证明了“人权和自由,永远都是抗争者争取得来的!因为自助所以人助!”施明德感性地说:“祝所有跨性别者圣诞快乐,人生还有漫长的路要走,我希望这些跨性别者,以后勇敢地过你灿烂的一生,也希望这些跨性别者的家属,能够尊重、包容他们是上帝特殊的杰作品、这样子的一个安排,希望悲剧不要再在台湾这个地方发生。”
跨性别者陈小姐,结束完记者会后,又赶往另一场同志人权团体召开的记者会,原来,包括她和另五名同志及声援同志者,在周三平安夜,参加一个教会举办的圣诞晚会,在唱完诗歌散场后,他们静默举起呼吁重视同志人权的标语,却换来一顿拳打脚踢,陈小姐更被现场一名动粗的男子硬扯下她身上的女装,六人全都拿出医院开具的验伤单,控诉台湾社会对同志及跨性别者的人权,依然存在血淋淋的暴力与歧视。
(特约记者:夏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