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马英九发表两公约国家报告,被问到难民法未过是否失职?马英九表示,依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大陆异议人士要寻求政治庇护“要用可以用”,大陆异议人士跳机抵台寻求政治庇护碰壁的龚与剑受访则批判马政府官僚,法的门槛严苛,就算高智晟、陈光诚申请也过不了!
在台湾,总统马英九二十五日召开<<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二次国家报告发表记者会。马英九提到,虽然失去联合国代表权,但从未真的退出联合国,<<联合国宪章>>第23条及第110条依然清楚写着“中华民国”(Republic of China)全名,“名字还在联合国,不要妄自菲薄。”他指出,台湾已有包括妇女、儿童、身心障碍者、反贪腐等共六个联合国国际公约国内法化。
近日最高法院针对台北捷运随机杀人案凶手郑捷作出死刑定谳的判决,再度掀起死刑存废的争议。马英九提起,外界批评法院在量刑上过于宽厚,是因签署两人权公约后无法执行死刑,这是天大的误解,目前台湾执行死刑比例已减少三分之二,政策上是维持死刑但审慎使用。
对于是否“特赦”前民进党籍总统陈水扁,马英九说:“关于特赦的话,最主要陈前总统涉及的案件,我印象中好像一共是十件,已经有确定判决的,无论是有罪或是无罪,只占了一部份,还有一部份正在审判当中,所以在要件方面确实是有问题,没有办法在现在就实施。”
有媒体质疑,近半年接连发生龚与剑、曹连生及柴英芝,以及王睿(王中义)、陆宁、石坚、苏黔龙等大陆青年,至少三起大陆异议人士,因为向往台湾的自由民主,透过跳机、偷渡等方式到台湾寻求政治庇护,马英九八年任内未通过难民法是否觉得失职或遗憾?
马英九答覆说:“实际上相关的问题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里面已经有条文,如果要用是可以用的,我记得我在处理大陆事务的时候,也曾经碰到类似的问题,我不记得是那一条了,各位也许可以查一下,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这对大陆地区人士,是有可以处理的方式,那么这个倒不是非常大的关键, 因为你如果要用,还是可以用。”
对此,民进党籍立委尤美女接受本台采访指出:“马总统说的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十七条第四项,基于政治因素可以专案核准,但专案核准的前提是不能逾期居留或非法入境,很多难民跟维权人士到台湾当然不会是合法入境,所以其实是被排除的。”尤美女一语道破玄机,她说难民法一直没通过,主要在于“中国大陆地区”的难民,究竟要被归属在“本国”或“他国”,蓝绿立委看法出现重大纷歧。
去年跳机寻求台湾政治庇护的大陆异议人士龚与剑接受本台采访批判马英九的答覆表面冠冕堂皇,实际上是官员官僚、法律严苛。他说看过申请政治庇护审查资格,是要在中国民主运动上是杰出领导人或是有杰出贡献。
龚与剑质疑说:“这个杰出的话,可以讲就是成了马总统手里的一块橡皮泥,他们想怎么捏就怎么捏,他可以把这个『杰出』捏的无限大,几乎可以说中国没有任何一位异议人士或民运人士或维权人士能够达到这样的条件。我打个比方,像高律师或现在流亡美国的陈光诚,他们如果来到台湾的话,可以讲,也很难得到马政府的政治庇护。”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夏小华 台北报道 (责编:胡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