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儿童人权日前夕,中国山东发生娃娃车与砂石车对撞意外,酿成十一童枉死,台湾民间团体呼吁中国政府从中央到地方一条鞭立法推动幼童专用车政策,保护儿童上下学乘车安全!
十一月二十日是国际儿童人权日,在台湾,马英九总统在总统府宣布《儿童权利公约施行法》即日起施行,并说明政府保障儿童人权的具体作为。不过与此同时,中国山东,却传出娃娃车与砂石车对撞的意外惨案,酿成十一童枉死,台湾民间团体从台湾的经验,呼吁中国政府从中央到地方一条鞭立法推动幼童专用车政策,保护儿童上下学乘车安全。
马英九上午接见「国际儿童人权日-《儿童权利公约》施行法上路—儿童与总统有约」代表一行人。马英九致词时表示,今天是「世界儿童人权日」,也是联合国大会通过《儿童权利公约》二十五周年的纪念日,该公约是国际间保障儿童权利的重要文献,其基本概念为儿童是权利的主体,而非国家或父母的财产,也拥有与成人一样不能被剥夺的权利。
谈到台湾政府保障儿童的作为,马英九说,怀孕妇女可请安胎假,产后政府另提供生育补助。家中有零岁至两岁以下幼儿的父母可请最多一年的育婴假,同时申请六个月的津贴,另提供育儿津贴,已有超过二十五万名儿童受惠。
不过就在大家庆祝国际儿童人权日同时,中国山东发生幼儿专车意外惨剧。台湾的靖娟儿童安全文教基金会处长许雅荏接受本台专访表示:「在儿童人权日听到这么重大的儿童事故伤害的新闻,是非常痛心的,因为我们除了倡议儿童安全角色之外,也服务在事故中伤 亡的儿童家庭,孩子的生命是再多金钱都换不回来的,也希望相关单位要更重视、保护儿童的安全。」
许雅荏谈到,从中国过去发生儿童意外事故的新闻,及近年对岸访台的民间团体和学者的交流中发现,中国各省份对于接送儿童的车辆并没有订出规范,也就是什么车子都能载,比台湾落后很多,加上中国娃娃车超载事件频传,儿童体型小,一发生车祸往往被抛出车外, 造成永久性的脑部、颈椎和肢体的严重伤害,甚至死亡。
她回忆说,台湾也是从惨痛的经验中完成立法,台湾在二十多年前,发生游览车火烧车事故,因逃生门被锁住,造成二十多名小朋友和大人逃生不及命丧火窟,引起社会很大的震撼。靖娟儿童基金会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成立,首先关注儿童交通安全,在二零零一年,督促政府完成推动立法,于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的附件中明订「幼童专用车车体规格」,规定幼儿园必须以合乎法律规格的娃娃车载送,且只能走市区道路,不能上快速及高速公路。
许雅荏说,当年台湾立法参照日本作法,考量儿童肌肉发展还不成熟、手部无法做很精细的动作,加上娃娃车只有驾驶和随车人员,两个大人要负责十六至十八名儿童的乘车安全,因此幼童专用车并没有配置安全带,而是透过座位狭小的间距及柔软的椅垫设计作保护。娃娃车座椅距离前座只有约三十公分,是一般车辆的一半以上,发生撞击时儿童不易被弹出车外。
许雅荏说,娃娃车的颜色也规定应为深红、深黄相间,具有反光材质,让路上的车辆能辨识与警示,车窗玻璃不可以黏贴不透明的色纸或隔热纸 ,以免大人不小心将小孩遗留在车上。安全门的设计,必须是从车内、车外都可开启,且设有「防止幼童误开启装置」。
有二十多年开娃娃车经验的康先生说,搭娃娃车要特别注意上车不要争先恐后,要排队上车,上车以后小屁股要坐满椅子,不可以站起来、不可以开窗户,更不可以吃东西,不然司机伯伯踩一个煞车,小朋友就可能哽到了,最重要的还要听老师的指挥。
台湾在立法后成效显著,许雅荏认为,中国政府应该是非常有机会去执行儿童保护的法规,尤其法规可由中央制订,各县市、各省份一并地执行,以一条鞭的方式来做的话,就可以保护到所有小朋友的安全。许雅荏强调,更何况中国有一胎化的政策,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心头上的一块肉,更应该在幼儿保护上面做更多法规的制订。
(特约记者:夏小华; 责编:胡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