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金融高峰论坛周一在台北登场,与会者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况和人才培育加强研讨。中国学者就提出中国法律的节奏跟不上互联网的创新速度,造成如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刑法、国家安全、讼诉等方面都发生巨大冲击,而中国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司法解释,「微信」可作为证据,影响起诉的方法产生变革。
「二零一五CSBF两岸金融高峰论坛」周一在台北登场,为期两天,主讲人包括台湾证券交易所董事长李述德、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高红冰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吴晓求等。与会者并特别针对「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人才培育」主题,进行研讨。
主办单位、台湾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达业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互联网金融在大陆,透过他们整个市场、国土和人口的结构,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所以互联网金融在大陆虽然不是全世界最早发展,但目前是全世界发展最好的,那台湾在这部份发展的稍微晚了一点,所以我觉得现在我们急起直追,把大陆市场也把它拿回来,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发言权,台湾能从比较晚(起步),到后来迎头赶上。」
黄达业提到,互联网金融不仅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且操作简单、金融门槛低、用户参与度高,而广为大众所使用。而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若要有效结合,必须建立完整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并培育大量的金融专业人才,以提升两岸金融机构的竞争力。
行政院副院长张善政致词时指出,一旦把金流搬上网路互联网后,很多数据也将跟着出来,大数据应用就很重要,金融业现在也着重招募资讯人才。跨领域人才培育尤其重要,例如资讯系学生会把金融纳入主修的比例非常低,了解网路和大数据的,对金融了解却十分有限。
张善政还说:「人才培育底下,我要特别提醒的一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和资讯安全,怎么样让这些资料不要漏出去,或是消费者不要因为网路上求方便,被诈骗骗了钱,这些其实都是非常重要的主题,我们大概看表面说互联网金融怎么样去做第三方支付,其实很难想到底层还有资讯安全的问题。」张善政表示,这一关一关都是跨领域的题目,希望透过交流,将两岸在互联网金融和人才培育带向新的境界。
金管会副主委黄天牧也指出,互联网金融诈骗事件,据欧盟统计,去年全欧盟网路诈骗高达一百万笔、共计十亿欧元遭诈骗,必须防范。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归纳出互联网造成八大法律面向必须革新,首先,宪法的概念须重新定义。李曙光说:「比如说,宪法是保护公民的经济权利,宪法是规定公民的政治权利,但是互联网金融带来人民身分认证的变化,原来身分证啊,每一个人的身分,是在宪法里面做规定,他的政治权利。财产性权利也发生变化,互联网出现以后,人民的财产性权利也发生变化。那么还有货币主权的概念,互联网的货币超越国际,所以它对主权性的概念也发生变化。」
李曙光分析,在行政法也发生问题,互联网如何监管?在民商法也发生问题,大量的交易在网上进行,「合同」的概念也发生变化。至于经济法问题也很大,李曙光反问:「什么叫反垄断?我们传统的垄断的概念,经济力量的过度集中、厂商之间的合谋以及市场占有率过高,这个在互联网金融的条件下,迅速地、很容易就涉及到垄断的问题,我们这次的股灾也涉及到,大陆在争议一个、讨论非常热烈地,什么叫恶意作空?什么叫恶意作多?法律上没有这个概念,我们只说有操纵市场的概念,那么什么叫操纵市场?这实际上是经济法的问题。」
诉讼方面,李曙光提到:「我们最高人民法院刚出来一个司法解释,『微信』可以作为证据,大陆现在微信非常流行,没有微信,现在大家都过不下去,微信现在可以作为证据,关于金融交易的,那可以作为证据了,所以现在像专业的金融法庭,已经在上海、江苏都成立了专业的金融法庭,这个诉讼法要发生很大的变化,包括起诉的方法。」
他还举例,另外包括税收怎么收?知识产权法、刑法、国家安全等问题,法律跟不上互联网创新的节奏,此外像跨界交易、反洗钱这些在现行法律面向上,都很少触及。李曙光表示,中国大陆现正因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整体法律体系进行大翻修。
特约记者夏小华 责编:胡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