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选举介绍 1200人选委会决定行政长官

香港12月11日将举行特首选举委员会的选举。根据香港《基本法》,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香港选举制度应“循序渐进向普选方向改革”。过去许多人认为,在2017年,新一届特首将由港人一人一票普选产生。但是2015年8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新一届行政长官的诞生再度设限,导致政改方案遭到香港立法会大比数否决,只能沿用上届选举方法,特首由1200人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会是负责选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组织。现时选举委员会共有1200名委员,是由2012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通过确定,分别代表香港社会的30多个例如工商、金融、宗教界等界别投票选出。

1996年香港主权移交之前,北京筹组特区政府推选委员会,共有400名委员,负责选出第一届特首。到第二届特首选举时,选举委员会的委员数目增加为800人。选举委员任期五年,也就是说每届特首的选举同时由新一届选举委员会选出。不过,2005年3月,时任的特首董建华以「健康理由」辞职后,其职位需要进行补选。当时的政务司司长曾荫权参加补选,并在800名选委中,取得其中710人 的支持。当时6份提名中,只有曾荫权的一份是有效的提名,顺理成章成为第二任特首。

2007年3月,曾荫权在第三届特首选举中以649票击败梁家杰胜出,第2次当选特。不过,由于过去三届特首选举一直为人咎病,形容是小圈子选举。 即使后来在2012年第四届特首选举时,选举委员会的委员增至1200人。

真普选联盟召集人郑宇硕表示,即使由过去的400人增至1200人,表面上好像是有了进步,但实际上民主成份根本没有增加。

郑宇硕说︰“这是怎么样的进步?她(选举委员会)是分了四个组别,工商界组别、专业界组别、基层组织和宗教界组别。那这个组别不变,只是把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增加,那一点点民主成份都没有增加,都是同样的小圈子选举。”

根据《基本法》, 在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香港的选举制度应循序渐进向普选方向改革。早于2007年7月, 特区政府就普选特首及普选立法会的模式、路线图及时间表等发表《政制发展绿皮书》,并向中央提交报告。不过却遭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否决2012年实行普选,但答应2017年第五届特首可以由普选产生。

直到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会常委员会再就2017年特首选举设限,包括要以提名委员会作为提名机构,参选人需要得到过半数提名委员的支持才可正式入闸成为候选人,并限制候选人数目为2至3人。

此举引起香港民间舆论和部分市民的反对,更触发为时79日的「雨伞运动」。

真普选联盟召集人郑宇硕表示,一场政改风波导致社会矛盾和撕裂,但普遍香港市民都希望有普选特首的一天,不少团体也自行提出普选方案,希望中央能接纳。

郑宇硕说︰“目前这个困局、这些高压的政策、社会的分化,就是谈政改谈不拢了。从一个民主运动参与者的角度来说,我们相信民主的重要性。我们会继续去争取。”

去年6月18日,有关特首选举的政改方案遭大比数反对下被否决,即第五届的特首选举无法透过普选选出,而是沿用上一届的产生办法,继续以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投票产生行政长官。

香港民主党主席胡志伟对本台表示,过去中央只会钦点自己的人选当上特首,因此他们即使明白这个仍然是小圈子选举,为了不让中央称心如意,他们也要发起行动,全力支持香港人支持的候选人。

胡志伟说︰“我觉得第一步很重要,第一步我觉得希望每一个泛民主派的选举委员会的委员,要小心去看清楚每一个候选人的政纲,是可以让香港重新出发。因为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们是有一点浪费了手上已经是很珍贵的选票。”

由于无法让市民一人一票选出自己的特首,即将在本周日举行的选举委员会选举, 泛民派出300人参加,希望能一举拿下300个选委议席,以左右特首选举大局。

(特约记者丁汶淇 / 责编:石山、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