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清算声援香港占中者:苏昌兰、陈启棠二审被驳回上诉

因声援香港雨伞运动而被捕的广东维权人士苏昌兰和陈启棠,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6月6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驳回上诉。家属认为是政治打压,不接受法院在秘不公开的情况下作出驳回上诉的决定。

声援香港占中的大陆维权人士苏昌兰和陈启棠被当局刑事拘留逾2年,直至今年3月才一审宣判,分别判监3年及4年半。家属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但广东省高级法院在没有提前通知家属和律师的情况下,驳回两人的上诉。

苏昌兰的哥哥苏尚伟向本台表示,广东省高级法院口头告诉代理律师驳回上诉的决定。苏尚伟认为这是政治审判,是对苏昌兰的报复。

苏尚伟说:“ 具体有没有开庭我们也不知这道,按照法律的程序,这类案件是要开庭审理的。(这个案子)程序本身就是违法,是当局对苏昌兰残酷的打压。苏昌兰在这十几年来,为了土地的维权,受到当局的打击报复。作为家属很难接受。”

由于苏昌兰还有约4个月时间便刑满。苏尚伟指出,考虑到苏昌兰的身体情况以及会否在提出申诉后她可能面临更大的打压,因此需要跟律师以及其他家属商量,再决定现在就启动申诉程序,还是等待苏昌兰刑满获释后再申诉。

苏尚伟说:“我们的想法是这样的,如果在苏昌兰被关押的时候提出申诉的话,当局对她的打压可能会更加残酷,所以我们在考虑这个问题,还没有最终的决定。我们一定会控告,当局的做法太无耻了,但是考虑时间问题。”

苏昌兰的前期代表律师刘晓原向本台介绍,虽然说除了死刑案一定要开庭外其他刑事案件可选择开庭或书面审理,而决定权就在法院手里,不过他认为苏昌兰和陈启棠的案件外界一直关注,因此法院应该要开庭,才能向公众作出交代。

刘晓原说:“如果是公平、公正,应该就开庭审理,更不用说法律明确规定书面审理的案件,宣判也要公开。代理律师说一直没有接到开庭宣判的通知,他也不知道这个案件是在法院开庭宣判,还是法官直接到南海区看守所宣判。”

苏昌兰是南海区失地农民代表,多年来一直带领村民争取合法权益。 2014年的10月27日,即香港占领行动发生约1个月时,苏昌兰因声援香港占中先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传唤,后被以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网名“天理”的自由撰稿人陈启棠,在占中时曾经到过香港,并且把拍到的相片透过微信发表。苏昌兰、陈启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今年3月31日宣判,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及4年半。

特约记者:丁汶淇/责编:吴晶 网编: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