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承担法律责任 藐视法庭案黄之锋、岑敖晖认罪

在香港,涉嫌2014年雨伞运动期间在旺角占领区阻止执达吏执行禁制令的20人,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的案件,7月6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理。被告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及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等人当庭认罪。舆论关注黄之锋若被判罪入狱超过3个月,将会影响其未来的政治前途。

香港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及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等20人,2014年香港发生雨伞运动期间,违反禁制令踏足旺角,被控“藐视法庭”。案件7月6日在高等法院开庭审理。其中黄之锋、岑敖晖等11人认罪,其余9人不认罪。高等法院7月6日先处理其中七名被告的认罪。

黄之锋透过律师在庭上求情时,表明他有意加入政坛,可能会参选立法会。但根据香港的法律,若被判囚逾三个月,五年内没有资格参选香港立法会及区议会议员。这意味着,倘若罪成判刑超过3个月,黄之锋未来5年的从政步伐会被限制。

黄之锋在法庭外表示,作为主张公民抗命的组织者,他愿意承担责任,就算要被囚亦无悔。被记者追问认罪是否为了参选立法会议员时,黄之锋表示这不是主要考虑因素,并笑指自己现在仍然没有到法定的最低参选年龄的21岁。

黄之锋说︰“一个组织和成立政党的人,如果跟公众说没有计划参选的话,那真的有点匪夷所思。当然我是被判3个月以上,我在未来5年会失去参与所有选举的资格,这是事实,但不是我认罪的首要考虑。”

此外,黄之锋也因参与重夺公民广场留下非法集结罪的案底,目前仍然等待律政司就判刑过轻寻求上诉。

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表示,自己无意挑战法庭,进行公民抗命是针对行政机关。认罪是兑现承诺及和应公民抗命的一部分。

岑敖晖说︰“我们会就自己的行为主动承担责任的。我相信法庭的判决会是相当严苛的。”

资深大律师骆应淦为7名认罪的答辩人求情,并请求法庭以罚款方式处罚各认罪的答辩人。法官表示会连同其他审讯处理后作出判刑。

(特约记者︰丁汶淇 责编︰石山/嘉華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