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殴打示威者被判刑 受害者:对抗滥用暴力的“小胜”

2014年香港雨伞运动期间,七名警察将一名示威者拖到暗角围殴。这七人早前被定罪后,于2月17日各被判有期徒刑两年。事件中的受害者丶前公民党成员曾健超形容,这是公民社会对抗警方滥用暴力的“小胜”。他并表示,希望港府和警方反省。

香港七名在雨伞运动期间围殴示威者的警察,早前被定罪,各被判两年有期徒刑。事件当中的受害者,前公民党成员曾健超,20日出席电台节目。他形容事件是公民社会对抗警察滥用暴力的“小胜”。

曾健超:

「其实我觉得等了两年多,现在总算算是公民社会,对抗警察滥用暴力的一个“小胜”,但这个“小胜”是真的很小的“小胜”……在这两年多,或者更长的这段时间,你看到公民社会其实还有很多其它案件,警察滥用暴力丶和平示威但是得到暴力对待,而未有跟进,或未可以到法庭寻求公义,譬如像是警司朱经纬殴打途人案那样,销声匿迹,我希望其他人的故事,都可以尽快得到公义彰显的一刻。」

曾健超认为「迟到的公义是不公义」,又说案件应该在两年前已经进行,这样的话,在占领行动之後未必有警方滥用暴力的情况,他又希望警方可以反省。

曾健超:

「现在法庭有一个很清晰的判决,其实政府和警务处应该反省,改革警察监察的制度,还有向香港市民有个交待丶有个道歉。因为它不是负我,或者一个个人的案件,而是整个公民社会,一些警权侵害人身自由。」

对於香港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未有就事件道歉,曾健超则说“感到失望”认为警方欠公众一个公道。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王四维香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