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未成年少女欲捐肝救母引热议 移植专家:社会讨论“过火”

香港最近一宗肝脏移植手术成爲社会热门话题,因爲病人的未成年女儿自愿捐出活体肝脏救治母亲,牵动了有关器官移植中道德问题的讨论。香港立法会一度想因本次事件,修改法例降低器官捐赠者的年龄限制。

香港近日一宗肝脏移植手术,牵动道德讨论。一名43岁的女病人邓桂思需要换肝维持生命。她的女儿Michelle(蜜雪儿),因爲还差3个月才满18岁,因此不符合器官捐赠的年龄门槛。事件引起香港社会的广泛讨论,立法会一度想爲此修订法例,降低捐赠年龄门槛,但最终,因为有热心市民捐肝救人,修例一事才告一段落。

病人的主诊医生之一,香港大学外科学系肝脏移植科主任卢宠茂星期三(19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谈到,这次社会对移植个案的讨论,以至立法会“修例”的情况是“过了火”。

卢宠茂:

「其实是差不多跟Michelle(病人女儿)说,如果你不捐,你妈妈不行,你不就是很内疚?这个就是正正我们作为一个医生,在和家人解释的时候,绝对不可以讲的话,这个就是给了她很大的压力,社会上所有人不断讲这话的时候。其实这一个没够18岁的女孩子,受到非常大的压力,她没有可能再讲“我不捐了”。我们是剥夺了她“退出”的权利。我们强调,所有的自愿捐赠者,就算去到手术室前的刹那,他都可以突然改变主意。我们不可以剥夺她这个权利。」

卢宠茂认为,社会可以讨论是否可以酌情降低器官捐赠人的岁数限制。但他认为,不足18岁的未成年人,需要受到保护,而未成年人也很难做到百分百的独立思考,以及维护自己的“退出权”。他认为,文明社会不应该将压力放在未成年人的身上。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王四维香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