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今年的立法会选举将在9月4日投票。上周末参选提名期正式开始。当天有近三分之一的参选人拒绝签署选管会要求额外的拥护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部分等的“确认书”。与此同时,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表示,港府提出“确认书”的要求合法,港独人士参选是政治行为,在任何国家都是不可接受的。
香港立法会选举报名已经开始,本届比以往多了不少主张“港独”或“自决”的新兴政团参选,包括本土民主前线、热血公民、香港众志等。不过,在报名当天,近三分之一的出选名单拒绝签署选管会早前要求额外填报的“确认书”、申明拥护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部分、香港直辖于中央政府,以及基本法任何修改不得与中国对香港既定方针政策有所牴触等《基本法》条文。选管会表示,不签署确认书不代表提名一定无效,但会要求参选人补交相关资料。
香港大律师余若薇向媒体表示,自己仔细看过法律条文,认为签承诺书的要求是“匪夷所思”,选举事务处是任意妄为。
但主张港独的热血公民成员郑锦满则有签署承诺书,他声称不担心法律后果。他认为签署确认书只是让大家了解他“认知”基本法有相关条文,之后会继续宣扬港独理念。
余若薇告诉本台:
“从我自己的角度来看,所有争取民主的都是同一个方向,同一个目标的。但是我的看法不等于其他人的看法,我知道有一些新的比较年轻的人,他们觉得他们跟我们不同,他们不认为跟我们是同一派别的,我们也要尊重他们的看法。”
对 于有支持港独理念的人参选,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表示,选管会要求立法会参选人确认明白何谓拥护基本法,以及效忠特区政府,是合情、合法、合理。而港 独意味着要建立独立国家,不承认香港特区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反问若果容许这些人参选立法会,逻辑上是否说得通?指出他们要选的话,就选将来要建立的 那个国家的立法会。他强调,把港独理念和主张,注入特区依基本法确立的政治过程之中,是任何国家都不可接受的。
出选立法会港岛区议席的公民党成员陈淑庄接受本台采访时称:
“公民政治权利跟经济社会及文化国际公约这两条的第一条都是和自决有关系的。但是在港英的年代,我们这个权利给夺去了,所以现在我们要说自决的话,第一部份就是要拿回这个权利。”
而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 选举一定是依法办事, 体现香港法治要求。他重申, 根据基本法, 50年不变是指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及生活方式, 50年之后, 香港是国家不可分离部份的事实是不会改变。但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说, 要求签署确认书, 在政治上有合理性, 但新规定应要有法律依据。
特约记者:忻霖 责编:石山/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