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族党成立 引中港政府强烈反弹

在香港,提倡香港独立的“香港民族党”成立短短一周,已经引发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全国港澳研究会、香港律政司等政府官员的强硬反弹,他们指控民族党危害国家主权、安全,言行违反香港《基本法》,或会追究其刑责。香港民族党回应表示,《基本法》是恶法,在香港没有认受性。他们不会改变立场,将“奉陪到底”。

本周刚刚宣布成立、提倡香港独立的“香港民族党”,连日来遭到中国当局和特区政府的猛烈抨击。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指,“港独”组织危害国家的主权、安全,危害香港的繁荣稳定,危害香港的根本利益。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批评说,港独是香港和中国的毒瘤,必须依法铲除。另一方面,香港特区政府也发表声明,重申“港独”言行违反《基本法》、危害香港稳定繁荣、损害广大香港市民的利益,特区政府将依法处理。而香港律政司司长表示,鼓吹香港独立,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或其整体利益,有关部门会密切关注事件,必要时会采取行动。

对此,香港民族党通过脸书专页回应称,《基本法》是恶法,在香港没有认受性。律政司指主张“港独”或会负上刑责是荒谬的。又指在普通法宪制中,因言论而被控分裂国家、叛国、煽动叛国之类的罪行,会引起宪制危机。但他们乐意成就此危机的出现,无惧恶法,奉陪到底,与港人一同推动“港独“。

关注事件的香港大学副教授丁南侨接受本台采访时称,仅以港独言论入罪并不容易:

“要看是怎么违反基本法,他没有分裂国家,他是说一种主张。言论自由在香港是容许的。要是他的主张仅仅是言论方面、讨论的方面,不是付诸行动的话,我觉得拘捕他们或者他们定罪是不容易的。”

对于官方的表态,有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提出港独主张属于言论自由范畴,现行法律无法追究刑责。

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日前在记者会上称,该党没有违反《基本法》,但承认主张与《基本法》有出入,例如他们不认同香港自古以来属中国一部分,因香港开埠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未成立。他也表示,该党会积极考虑参加9月的立法会选举,不排除与其他本土派团体合作。

对此,香港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告诉本台,提倡本土主义的势力在竞逐立法会议席的选举中,实力不容小觑:

“如果看问题的角度是从2012年开始到现在,实质上他们的支持度扩大了。但是如果你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他们现在的票数,比如说梁天琦,他66,000票数可不可以维持这个数目?我们觉得不会。因为里面还有其他激进派范国威的票,他们到立法会选举的时候,我觉得有接近一半或者三分之一的票会回流。但是也可以肯定,他们本土派在新界东只有一个人,那么他们可以得到一席。如果其他区域的话,我觉得也是差不多。我觉得他们现在是座三望五,他们实质上在这方面有实力。”

香港民族党目前仍未正式注册。召集人陈浩天表示,他们以“香港民族党”及其英文名注册时,局方表示,因为“政治原因”而不接受申请。

(特约记者:忻霖;责编:石山/嘉华)